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安检机、电子设备、电视机等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安检机、电子设备、电视机等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安检机、电子设备、电视机等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所需的安检机、电子设备、电视机等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1、谈判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8日

2、谈判文件编号:XJTF(JZ)2015ZF69

3、招标项目名称: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安检机、电子设备、电视机等采购项目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5、采购单位: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

6、评标专家:徐建宇、梁继东、王辉

6、谈判内容:第一包:通道式X光机、访客登记系统

第二包:电子办公设备

第三包:电视机

7、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下午16:00 (北京时间)

8、谈判地点:乌鲁木齐高新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

9、中标结果如下:

第一包:通道式X光机、访客登记系统

中标单位:新疆四星瑞驰电子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2500元

第二包:电子办公设备

中标单位:新疆科服电子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7500元

第三包:电视机

中标单位:新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37300元

10、招标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11、招标项目联系人:贾鹏

12、联系电话:****-*******转8003

此中标公示自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无异议,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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