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散热器改造工程1号公寓、2号公寓、教学楼、综合楼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散热器改造工程1号公寓、2号公寓、教学楼、综合楼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散热器改造工程(1号公寓、2号公寓、教学楼、综合楼)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21日

一、合同编号: JH23-******-*****-001-01

二、合同名称: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散热器改造工程(1号公寓、2号公寓、教学楼、综合楼)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3-******-*****         

四、项目名称: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散热器改造工程(1号公寓、2号公寓、教学楼、综合楼)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熊岳镇育才里76-0号 

联系方式: 0417-******* 

供应商(乙方): 沈阳华电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6号

联系方式: 137*****5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散热器改造工程(1号公寓、2号公寓、教学楼、综合楼)包含散热器拆除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履约要求: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按发包人要求。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其中进度计划须列出分部分项工程的详细进度计划。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必须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包括照明、安全设施等),承包人对安全防护工作负全责(责任和费用)。 (4)向承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协助,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协助,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基础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基础)、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按相关规定执行。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环保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履约期限: 2023年8月23日

履约地点: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熊岳镇育才里76-0号

七、验收日期: 2023年08月2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董健男,修治山,刘立英,宫德晅,邵敏,于瑞平,赵丽梅,李倬,吉尚雷,周继,王倩,张金,宋金强,刘忠良,王再鹏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综合楼 散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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