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中医院综合住院楼中央空调模块机组维保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寿县中医院综合住院楼中央空调模块机组维保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寿县中医院综合住院楼中央空调模块机组维保工程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HY-C******

二、项目名称:寿县中医院综合住院楼中央空调模块机组维保工程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佳华冷暖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金寨南路 469 号金祁花园 8 幢 105 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寿县中医院综合住院楼中央空调模块机组维保工程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主要对中央空调主机设备、室内机、水泵、机电设备、管道系统清洗、保温材料修复、水系统化学处理、冷却塔等设备的维护及保养管道水处理。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所有要求。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确保验收通过。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伯金、石先阳、刘军、赵楠、吴智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投标总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算,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

收费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县中医院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寿春南路

联系方式:138*****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分机号63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51-****************分机号630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央空调 模块机 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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