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防洪抢险快艇中标结果
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防洪抢险快艇中标结果
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陆丰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于2015年11月27日就陆丰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防洪抢险快艇采购项目(LFCGZX2015-50)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LFCGZX2015-50
二、采购项目名称:防洪抢险快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元,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方式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陆丰市辉民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楚帆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茫洋埔广汕公路南侧东起第32间2楼
六、中标、成交标的名称:防洪抢险快艇采购项目
数量:1艘中标、成交金额:¥99500元
服务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供应商要将合同中规定的产品配置送到需方指定现场免费安装、调试、培训完毕交付使用。
七、评审日期2015年11月27日
评审地点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长安路3号财政局大院内政府采购中心。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负责人:杨瑞霖成员:杨瑞霖吴剑武陈振群
八、评审意见:询价小组对投标供应商资质、询价函密封情况进行审查,询价函密封完好,供应商资质齐全。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报价情况进行评议,认为投标供应商所报产品均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根据《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规定,采用询价方式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至少三家,评标应当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经询价小组审查评议,确定陆丰市辉民商贸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伍佰元¥99500元。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144*****87298.doc">询价文件下载
发布人: 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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