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及创城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及创城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及创城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08-22 至 2023-08-23
撰写单位: 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杨静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及创城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及创城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及创城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恒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17-18号楼E室

中标(成交)金额:97.8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及创城服务采购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队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及创城服务采购(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一是专项整治清除违建项目、清理、拆除道路两侧、公共场地及市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二是提升市容市貌、清理道路两侧公共场地、市场周边500米范围内及开放小区的小广告、乱张贴、“反宣品”;配合开展老旧小区的改造和空中缆线的清理工作,做好城区道路巡控以及市政设施建设;三是整治户外广告牌匾,开展户外广告建筑施工围挡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任务。

服务要求:(一)需有相关工作经验 (二)需有服务专职人员及设备。 (三)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四)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区域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方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康鹏、王晓莲、张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及创城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龙程街72号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号楼N           

联系方式: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静           

电 话:0429-*******

十、附件

采购文件: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及创城服务采购磋商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及创城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恒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证明.png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及创城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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