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及创城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及创城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及创城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恒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17-18号楼E室
中标(成交)金额:97.8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及创城服务采购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队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及创城服务采购(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一是专项整治清除违建项目、清理、拆除道路两侧、公共场地及市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二是提升市容市貌、清理道路两侧公共场地、市场周边500米范围内及开放小区的小广告、乱张贴、“反宣品”;配合开展老旧小区的改造和空中缆线的清理工作,做好城区道路巡控以及市政设施建设;三是整治户外广告牌匾,开展户外广告建筑施工围挡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任务。
服务要求:(一)需有相关工作经验 (二)需有服务专职人员及设备。 (三)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四)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区域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方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康鹏、王晓莲、张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及创城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龙程街72号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号楼N
联系方式: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静
电 话:0429-*******
十、附件
采购文件: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及创城服务采购磋商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及创城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恒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证明.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