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逸夫师范学校餐厅经营权承包采购项目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宿州逸夫师范学校餐厅经营权承包采购项目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宿州逸夫师范学校餐厅经营权承包采购项目(二包)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KDL-*******

二、项目名称:宿州逸夫师范学校餐厅经营权承包采购项目(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通嘉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18路10单元1003号

中标金额:资产维护维修折旧费:******.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宿州逸夫师范学校餐厅经营权承包采购项目(二包)

服务范围:宿州逸夫师范学校目前在校生近3300名(其中男生约40名),教职工约170名。现有二个学生餐厅和一个教工餐厅。本次招标项目为宿州逸夫师范学校的餐厅经营权承包,二包餐厅经营权承包范围为:二楼学生餐厅(与教工餐厅合并经营)。每个学生餐厅面积约2700平方米,其中:就餐区1400平方米,餐位1000,售饭区、后堂加工区等1300平方米。教工餐厅面积约660平方米 ,其中就餐区380 平方米,加工区280 平方米。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即采用1+1+1模式(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当年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满意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盛康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二路北港利锦绣江南30#楼0101室,联系方式:朱工 188*****06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逸夫师范学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宿州逸夫师范学校 

地 址:宿州市朱仙庄镇学府大道3051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 139*****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盛康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二路北港利锦绣江南30#楼0101室

联系方式:朱工 188*****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188*****065

标签: 餐厅经营权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