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教室光环境改造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肥东县教室光环境改造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DDH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东县教室光环境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依据肥东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东财决〔2023〕2号及肥东县教育体育局《关于确定肥东县教室光环境改造中标单位的函》,现将中标(成交)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合肥雷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9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捌拾伍万陆仟壹佰元整(*******.00元)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网上投诉系统[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fztb.cn/)]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薛科长、李科长,联系电话:055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肥东县教室光环境改造成交通知书已发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合肥市肥东县沿河东路53号
联系方式:138*****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岳
电 话:0551-********
附件信息:
标签: 教室光环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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