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GK-202*****0027-1 采购人(全称): 湖南湘江新区规划档案中心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湖南湘江新区城市馆物业管理服务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002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湖南湘江新区城市馆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拟向社会聘请一家高水平物业管理公司,助力打造国家级新区特色的标志性城市馆,宣传推介湘江新区,服务招商引资,锻造文化品牌。 | 项 | 1 | *******.85 | 合计金额小写: *******.85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零捌万贰仟伍佰叁拾陆元捌角伍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7-04 —— 2024-07-03 3.2 履行地点:湖南湘江新区城市馆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湖南湘江新区城市馆客服综合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环境管理、综合管理等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乙方服务权利与义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以季度为周期支付合同款,即首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支付该季度前两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二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根据甲方考核评分情况(详见附件一《湖南湘江新区城市馆物业服务考核评分表》)支付上季度第三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本季度前2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如乙方被扣分导致扣款的,则根据扣款后的实际金额支付上季度第三个月款项,以此类推。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渝中大正支行(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0*****04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助力打造国家级新区特色的标志性城市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须作为最后一次申请付款凭证之一。 5.3.2验收依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为采购文件内的采购需求、投标文件内的物业服务方案、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及月度考核评价,日常投诉及处理等。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监督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为乙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协助; 6.1.2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追究法律责任; 6.1.3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6.1.4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招标文件,乙方根据场馆实际情况编制客服综合服务方案、设施设备维护方案、安全管理方案、环境管理方案、综合管理方案,报甲方审批后,严格按照服务方案执行。 6.2.1客服综合服务 6.2.1.1客户服务负责城市馆观众及来宾接待工作,每年接待50万人次,重要接待400场。具体要求如下: (1)按规定化妆、修饰,着工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精神饱满,禁止面带倦容,情绪低落状态下上岗; (2)服务人员熟悉城市馆布局,经过培训后上岗; (3)广泛收集甲方、参馆人员等对服务品质的意见和评价,定期组织内部进行专项分析,真实、客观的将服务品质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 (4)根据城市馆运行情况,做好客流高峰和节假日开馆的各项排班、调配等工作,确保岗位人员数量符合需求,以保障城市馆安全有序运行; (5)客服人员要求:净身高不低于165cm,大专或以上学历,年龄28岁以下,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有亲和力、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流利。 6.2.1.2会务服务、活动配合每年12场大型活动、24场专题活动、12次大型会议。具体要求如下: (1)负责在城市馆内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及会务的统筹管理,根据活动和会务要求,积极配合开展保障工作,按规定办理相关进、退场手续,落实安全交底,跟踪处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情况处置等工作; (2)根据甲方的具体业务要求,组织制定专项活动方案,并负责与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对接,统筹落实; (3)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准备好会务服务的各种用具、物品,随时准备在会务中使用; (4)做好会务前的准备工作,提前开启灯光、空调、多媒体设备,检查会务物资等,协助放置海报、指引牌、展架、签到台、坐席卡、纸笔等会务用品,并做好横幅制作、会务迎宾、指引服务、茶水服务; (5)协助甲方做好大型活动、会务、活动及临时重要接待的客服、迎宾、接待、引导、布置及会务保障等相关配合工作; (6)会务人员要求:净身高不低于165cm,大专或以上学历,年龄28岁以下,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有亲和力、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流利。 6.2.1.3辅助讲解服务 (1)根据城市馆展区分布,至少安排2名辅助讲解人员对观众进行引导及讲解配套服务; (2)负责辅助讲解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提供完善的讲解员培训体系,支撑本项目的日常运营和管理服务。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话、讲解技巧、形体礼仪、展示概论、规划概论、化妆造型等全方位课程;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遣辅助讲解员参加与讲解服务无关的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书面报甲方同意后,方能借用; (4)负责团队接待、重大参观活动等的辅助讲解导览及日常定时讲解,要求熟练掌握讲解内容及技巧,保证讲解质量; (5)讲解人员要求:净身高不低于165cm,大专或以上学历,年龄28岁以下,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有亲和力、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流利,有大型城市馆讲解经验。 6.2.1.4档案管理 (1)配备专人对物业资料、客户资料、管理服务资料进行收集、编目、归档和管理; (2)建立独立的资料档案室予以规范化保管; (3)建立完整的资料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对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和竣工验收资料等实施管理,并对服务过程中的各种制度、规程、流程、记录、图表、函件等进行归档管理。 6.2.2设施设备维护 6.2.2.1智能化系统设备运行维护主要服务于城市馆的设施设备维护,包括担不限于: (1)由内部安防摄像头、户外枪机及中央控制室组成的智慧安防系统; (2)出入口门禁、办公区门禁、道闸车牌号识别的门禁系统; (3)由电子壁挂、触摸查询桌、全息风扇屏、裸眼3D屏、超级魔镜墙、互动演示系统、数字沙盘、动感影院等组成的智慧展示系统; (4)其他展陈类定制化特种设备。 6.2.2.2建筑物室内、外公共部分日常养护维修主要对建筑本体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安全维护,协助甲方对建筑安全进行定期检测维护;屋顶及洗手间防水处理、顶层铝板除尘及积水清理;鼓包、破裂的地板或地砖更换;道路坑洼修补等。具体要求如下: (1)定期巡查所有建筑物室内、与室外外公共部分的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及楼道的使用情况,确保常用常新; (2)出现墙砖、地砖、瓷砖、门、窗损坏应及时维修和更换;如出现屋面局部有渗漏现象,及时找出原因并针对损坏情况采取防水材料嵌补; (3)接到甲方报修,应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修理,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的应说明原因并给出大致完成时间。 6.2.2.3供、配电设备管理维护地下985.5平米设备间设置24小时值班人员。对变配电室10kv高压配电系统及380v低压配电系统、UPS无间断电源、600kw柴油发电机进行日常维护,确保高压回路通畅、配电柜开关柜状态正常,柴发机组的应急启动,确保供、配电系统中的主要电器设备和用电设备正常。协助甲方完成配电房预防性试验、柴油发电机等专业设备维修维护。具体要求如下: (1)高、低压配电室有专业运行维护人员24小时值班,根据电力部门规定,协助甲方定期对设施设备年检、年审,取得合格证; (2)收到市电力部门的停电通知,应立即报告,并书面通知城市馆,同时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3)负责各类设备的检修和保养;对故障、损坏的低压柜、控制柜、配电箱等控制元件及照明系统元件及时更换; (4)每天定时对供电设备设施、照明系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每月对供电设备内的接线柜、控制柜、自动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器、接线端子等原件进行吹尘、清扫、紧固、温度检测工作,并做好记录; (5)应保障照明系统的电源、开关、控制器、插座正常,灵敏度有效,做好设备的绝缘防护和接地保护,线序排列整齐,编号清晰正确; (6)每年至少协助甲方检测一次避雷、接地系统; (7)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 (8)建立严格的送配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 (1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6.2.2.4给、排水系统设备运行维护室外给排水确保市政给水系统、雨污分流系统、屋顶排水系统正常运营,排水检查井维护;室内管道、阀门、水表日常维护;消防泵房、消防水箱及喷淋系统维护;卫生间排水及化粪池系统正常运行。具体要求如下: (1)每月报告馆内设备运行情况(如水泵、阀门、强弱电),每季度进行形势分析; (2)保障给、排水设备,消防、喷淋水系统的日常运行,协助甲方完成消防系统的专业维保; (3)给排水设备的故障应及时修复,如无法解决应立即报告甲方研究处置; (4)对各种水阀失灵及水闸渗水和损坏,应及时更换; (5)对上、下水道的堵塞不畅应及时疏通; (6)对各水泵和阀门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7)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 (8)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水箱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 (9)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10)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6.2.2.5设备管理制度及设备管理台账负责城市馆内以上各项软硬件设备的档案建立工作,并定期向甲方递交设备保养计划和维修保养记录。完善设备设施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建全设备管理制度及设备管理台账。具体要求如下: (1)定期巡视室内外监控、门禁、智能化系统、弱电设备使用情况,须24小时值班; (2)定期(每季检查一次)对系统和设施进行维护,要做好记录,及时报修;并按保养计划做好设备保养; (3)保持设备机房干燥、通风,定期维护;(4)按甲方要求,做好外露模型、平面展板、沙盘等专业设备的维护工作,确保各展厅、展项、展品保持常新; (5)制定并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保证设备机房的安全; (6)保证智能化系统安防系统、门禁系统、展示系统、监控系统、智能化系统、弱电设备等运行正常,各系统工作稳定、正常使用; (7)正确使用设施设备,保证各设施设备的参数设置符合要求,并能够对整个系统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 (8)系统发生故障时,维保人员应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一般性故障一小时内排除;专业设施设备(如电梯、空调、LED显示屏及智慧展示设备)暂时不能处理的,协调专业维保公司处理。上述各类设施设备维修单次单项200元以下的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6.2.3安全管理 6.2.3.1特勤安全管理主要为固定岗位安全管理,负责参观群众的人身财物安全、城市馆展品设施设备安全。大门门岗负责形象站岗、夜间值守防盗;安检岗负责疫情防控、门票及预约信息检查,违禁物品检查;馆内各层安保人员负责楼层人财物的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1)负责城市馆红线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防盗、防暴反恐、防破坏、防事故以及意识形态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保障城市馆管辖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档案资料等物品安全,确保无刑事及治安案件、无交通事故的发生,对突发事件有应急的处理程序计划和措施,协助保护现场; (2)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履职,无缺岗、离岗、怠岗行为,无岗位不作为行为,无干与岗位职责无关的行为; (3)与甲方共同确定值勤岗位、人员(包括车辆、停车场管理的人员)、时间、路线、职责、应急预案及各种安全制度等,确保城市馆总体安全。充分发挥访客系统、监控系统、防入侵系统、门禁系统、巡更系统、安检设备等安防设施的功能; (4)加强对办公区域、监控中心、设备机房、停车场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未经批准,不得允许任何人在以上区域内照相、录音和录像,不得泄漏有关人员的办公地点、电话、车牌号码等资料; (5)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障,根据预案,及时部署安全防范工作,对车辆进行正确引导和对现场认真巡查,确保大型活动圆满完成。乙方可根据城市馆建筑特点和需求提出优化方案; (6)积极做好甲方临时提出的收发报刊、杂志、信件、包裹、饮用水、监管施工安全、活动会务设备设施以及搬运档案等工作; (7)负责对进入场馆人员的测温查码等疫情防控工作、预约信息,确保人、证、码等统一; (8)负责对进入场馆人员的安全检查工作,对人员衣物、包裹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违规违禁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场馆。 6.2.3.2巡视巡逻主要为场馆内外安全巡逻,夜间巡更;通过巡视巡逻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城市馆区域内重要部位和监控室、城市馆区域内的巡逻等关键部位、关键岗位须24小时值班。巡逻岗位按照设定的巡查部位按规定巡查,并按照巡查纪录要求填写完整巡查纪录; (1)根据城市馆物业类型特点建立健全安防管理、监控管理、巡逻管理等安全防范制度。重要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24小时监控。城市馆做到24小时有安全护卫人员巡查; (2)负责协助甲方做好展区开放时间内的秩序管控工作,重点控制展区入口进馆参观人流量、正确疏导参观公众、维护参观秩序,礼貌劝说不文明行为,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引导服务; (3)负责城市馆内的公共场所噪音控制,制止喧闹现象,禁止破坏公共财物、攀爬、乱刻乱画,无闲杂人员随意流动; (4)负责城市馆外公共区域巡查,注意可疑人员,各岗位建立互动,以保障城市馆外公共设施不遭破坏。在周边区域举办重大活动、会务期间,应协助配合周边区域做好城市馆范围内的安全维稳、信访等工作; (5)未经甲方批准,禁止任何人在城市馆范围内及广场、大门口及外延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禁止在城市馆范围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如发生与参观业务无关的干扰活动或非法活动,巡逻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及时制止; (6)每天巡查及每周、每月检查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全馆的意识形态、治安和防范恐怖袭击情况,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完整能用,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确保城市馆安全无事故。 6.2.3.3停车管理 (1)负责城市馆内交通、车辆及停车场管理工作。确保地面道路和停车场环境秩序良好,道路安全畅通,车辆停放有序,按照车位停放方向一致停放; (2)负责车辆疏导,实行人车分流,正确引导车辆的行驶和停放,做到车辆出入安全、有序; (3)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4)过夜车辆停放应有记录、无车辆和财物失窃事件。负责处理长期侵占车位的观众车辆以及僵尸车辆。必要时根据甲方要求对出入城市馆的物品、人员、车辆进行检查; (5)有重大活动、接待或会务时,须适当增加车管人员,停车场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6.2.3.4监控管理 (1)监控室安排24小时人员值守,事件预警、治安信息播报等,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监控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 (3)不得随意调整监控目标、删改监控记录;在监控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准确地通知巡逻人员前去进行处理、跟踪,必要时及时上报; (4)要对当班的监控情况认真登记,做好值班记录;在交接班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得涂改、缺页,物品交接要清楚; (5)不经过甲方同意,非监控岗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监控人员不得带外人进入监控室,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安全监视无关的事情。 6.2.3.5消防管理消控室安排24小时人员值守,建立完善消防记录;消防各系统维护、烟报系统、火报系统日常维护及警讯处理;防烟防火分区日常检查;确保消防通道顺畅及消防供水系统正常;消防演练工作等。具体要求如下: (1)制定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并进行必要的消防宣传; (2)明确防火责任人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制定防火制度; (3)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和保养,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一般故障发现及时率100%,及时解决率100%。 (4)制定防火工作措施,从制度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5)制定灭火方案及重点部位保卫方案;明确火灾紧急疏散程序,做好疏散的准备工作,人员疏散为主,转移文物、抢救贵重物品在后;乙方须承诺中标后负责提供上述安全工作所需的一般性设备及器材(如对讲机、橡胶保安棍、保安哨笛、手电筒、夜间巡逻棒等)。 6.2.4环境管理 6.2.4.1馆内保洁保持瓷砖地面、金刚砂地面清洁;保持展厅空间垃圾清扫;公共卫生间保洁;楼梯间电梯间及前室清洁;保持墙面清洁;保持展厅展品展柜及构筑物的清洁管理;保洁工具、垃圾清运工具一律存放在指定地点,不得摆放在公共开放区域。 (1)负责城市馆范围内的所有办公区、展厅、业务和技术用房、办公用房、附属配套设施(会务室家具、布艺座椅、布、皮艺沙发、窗帘等清洁和养护)、公共通道(过道、电梯间、走廊、消防楼梯)、公共区域(茶水间、洗手间、露台、天面)、大堂、服务大厅、建筑物内外墙、玻璃幕墙、泡沫铝板、石材墙体、木质地板、地毯、天花板、门窗、以及各类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等工作; (2)负责提供保洁工作所需的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消毒液、去污剂、洗洁精、清洁球、熏香),并负责保洁设备工具等费用,所投入的消耗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相关规定,对投入的消耗品质量和环保要求负责,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消耗品进行撤换; (3)按工作程序对城市馆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及巡回清扫保洁,确保房屋立面、公共楼梯、通道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做到按制定标准全天候、全方位保洁,展区卫生间须按标准定人、定岗、定责管理、巡查、监督; (4)负责展区及办公区内金刚砂、聚氨酯自流平、地毯、木质等材质地板台阶进行清扫、吸尘等保洁工作,应在确保不损害地板台阶等设施的前提下进行清洁; (5)遇到重大活动、临时接待时,按甲方要求进行对相关场所进行清洁卫生。 6.2.4.2外围保洁广场及道路打扫、绿化区保洁;停车场保洁;户外台阶保洁。绿化带及草坪可视范围内的枯枝落叶和白色垃圾清理保洁;公共垃圾桶及时进行清理保洁,保证无过夜垃圾;渠道内杂草、枯枝树叶、垃圾及时清理。 (1)负责城市馆的“门前三包”工作,提供保洁所需工具及耗材,并提供垃圾清运车,协助对城市馆产生的施工装修垃圾进行专项处理、清运,对城市馆产生的大型废品进行及时的清理或搬运服务; (2)负责城市馆外围生活垃圾清理;对消防水池进行定期清洗、消毒,供水符合卫生标准,无二次污染及其它隐患;定期清理沟渠; (3)负责城市馆外围的景观水池的水面保洁工作。应根据季节、温度造成的水质浑浊程度,定期对景观水池进行换水、消毒,但开放期间不得进行作业(特殊情况除外)。要求水质干净、清澈、透明,池中无落叶、漂浮物及杂物。负责提供景观水池所需要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尘推、水刮、地刷、捞网、百洁布、刮水器等)。 6.2.4.3垃圾分类与清运 (1)按照《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投放指南》、《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等相关法律标准,负责城市馆(含配套服务场地)垃圾的分类收集、清运工作;定期清理垃圾箱(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分类规范标准;做到及时清扫、收集垃圾;随时迎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检查工作; (2)城市馆内垃圾应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城市馆内垃圾集中站不堆放日常生活垃圾; (3)垃圾站内垃圾满一车辆时及时清运;遇重大活动、重大接待、重要检查前,清空垃圾站内垃圾; (4)协助甲方完成垃圾站专业设备的维护,定期维保检修。 6.2.4.4定期消杀 (1)每天两次公共卫生间、电梯消毒;每天一次展厅、公共区域消毒;每周一次室内外全面消杀; (2)负责对城市馆内外有害生物及常规病虫害等进行预防和灭杀;每半月更换灭鼠药。 6.2.4.5绿化管理 (1)外围绿化管理对室外绿化面积进行维护,对景观式广场、庭院绿化种植维护、景观绿地、生态植草停车场等场地进行除草、割灌、造型修剪、树木剪枝防冻除虫等维护。具体要求如下: ①按植物生长习性、位置环境等因素进行科学养护。包括光照管理、温度管理、水分管理、土壤管理、施肥管理、修剪整形等; ②清除植物体表灰尘,促进植株呼吸,增强光合作用; ③适时进行修剪或疏剪,随时剪除枯枝、病枝、密枝保持植株良好的形态; ④加强巡查管理,对绿化树、花草植被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恢复,对已遭损坏的绿化区块,应设立保护措施; ⑤对易倒树木要用草绳、木棍打撑固定,歪斜树木要及时扶正,保持正常直立生长; ⑥定期对草坪进行割草、耙草、浇水等护理,草坪裸露地块补种,草坪日常保护、设置温馨提示标语并劝阻游客踩踏草坪的行为。 (2)室内绿化养护、租摆服务 ①负责馆区室内绿化养护、绿植租摆; ②室内摆设的植物,每月视其生长情况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更换; ③负责花卉布置,满足馆内对外接待、节日、晚会、庆典等活动需求; ④积极做好室内树木、花草的病虫害预防工作,预先于治。 6.2.4.6化粪池清掏化粪池清掏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要求洁具不留脏物、异味、地面保持干爽,无污渍、垃圾,除蚊蝇,并达到正常使用标准。 6.2.5综合管理 6.2.5.1应急处置乙方根据场馆情况,编制符合场馆实际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报甲方审批后并严格按照预案落实;配合甲方进行应急物资购买,组织应急演练,委托专业队伍进行消防检查等。包含并不限于以下预案: (1)做好人员落水处理预案及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并做好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2)做好高空坠人处理预案及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并做好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3)做好偷盗预防处理预案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并做好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4)做好行为异常人员越界闯入的处置预案,并做好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5)做好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及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并做好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6)做好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并做好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7)做好观众突发疾病急救措施及常见应急药品的配备,并做好培训、应急演练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建立紧急救援体系(含应急操作流程); (8)做好防汛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及时关注防汛信息,提前准备防汛物资,做好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6.2.5.2氛围营造节假日氛围布置(元旦、春节、五一、七一、中秋、国庆等),每年不少于4次。配合城市馆需要布置花卉、彩带、气球、暖场道具、绿植租摆等,满足城市馆对外接待、节日、晚会、庆典等活动需求。 6.2.5.3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按方案执行,包括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买及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物业服务人员健康监测制度,须对服务人员的健康状况及行程动态进行实时掌握,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上报甲方;并对进入城市馆的参观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或前往各级风险区域人员,谢绝入馆(提供相关医学检测证明除外)。 6.2.5.4智慧物业管理方案 6.2.5.4.1乙方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场馆实际情况,制定智慧物业管理方案并提报甲方,助力打造智慧展馆。智慧物业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门控智慧管理方案: (1)门禁改装:通过门禁改装实现疏散通道一键控制功能; (2)出入口管理:主出入口闸机设备实现安检、防疫、排爆一步到位功能。 2、安消一体智慧管理方案: (1)监控设备升级:通过监控探头电子围栏分时段、分区域对场馆进安全管控,实现视频监控360度无盲区管理; (2)消防设备升级:通过加装消防传感器,使火灾报警更灵敏,消防、中控报警弹窗集中显示。 3、运维智慧管理方案: (1)传感器加装:通过加装空调风机盘管传感、公共照明智控、绿化喷灌雨水感应、设备状态传感器实现设施设备智能控制; (2)高空巡检:通过无人机巡检,实时拍摄房屋外立面、玻璃幕墙、天顶情况,通过视频/照片分析房屋本体情况,及时组织维修或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人员智慧管理方案: (1)导入设施设备台账、维护要求、设施设备维修、保养任务,实现设施设备管理全生命周期线上可视化; (2)通过预设应急预案,实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自动启动。 5、游客体验智慧管理方案: (1)向游客提供Vlog获取操作指引,实现游客实时提醒; (2)针对大型室外活动,提供无人机拍摄,提升客户体验感。 6.2.5.4.2乙方导入自主开发的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实现综合巡检、设备设施管理、安防维保、报事报修等物业管理功能,有效、快速地解决物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注:1.上述表格中所有“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2.所有上岗人员均要求身体建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3.乙方须合法合规合理安排员工的排班、加班时间及薪酬费用等情况,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4.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岗位工作内容。 6.2.7关键能力承诺 6.2.7.1节能管理: 6.2.7.1.1能源管理:乙方应根据场馆现场实际能耗情况,结合场馆特性,在场馆正式开馆并稳定运营的第6个月后,在60天内通过实际能耗数据分析和局部试点比对的方式,制订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环境和社会可承受同时符合甲方切实可行的节能举措方案,实现各版块能源合理利用,最终达到节能降耗的目标。 6.2.7.1.2节能计量方式: (1)对场馆水、电表月度能耗进行计量统计,进而得出同比、环比分析,以确定节能数据; (2)通过场馆投运的智慧物业软件系统对场馆水、电表月度能耗进行采集分析,用以确定节能数据; 6.2.7.1.3节能激励:编制场馆节能管理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实施,促使各版块能耗均可有效、合理地达到利用的目标,场馆将按季度总节约能耗费的一定比例给予乙方做为节能表彰奖励。 6.2.7.2专业技术能力: 6.2.7.2.1乙方承诺除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以外,承诺派驻现场人员具备湘江新区城市馆展陈设备、智慧场馆、智慧物业、自动化数字化(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机器人等)等设备现场操作能力。 6.2.7.3专项运营管理体系文件 6.2.7.3.1乙方承诺除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以外,于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符合湘江新区城市馆运营管理要求的客户服务方案、设施设备运行服务方案、秩序服务方案、环境服务方案、应急预案五大版块、63个分项运营管理体系文件转换编制,9月30日前派驻人员全员达标现场考核验收标准(文件清单见附件二)。 6.2.7.3.2乙方承诺将按照国家标准格式编制场馆设备运维标准,接受建设单位技术人员针对馆内设备具体管理及维护要求的培训,编制城市馆全息风扇屏、裸眼3D、数字沙盘和动感影院等高科技多媒体展陈设备的运行管理作业指导文件,并按甲方要求完善设备维护方案。乙方承诺在10月1日前,完成(合同附件二)的文件清单内容编制,联合布展单位制定多媒体设备三级维护维修标准,并提交甲方审定批准,以保障多媒体设备维护维修的持续性。 6.2.7.3.3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全面的资产管理,对馆内资产设备做好登记和实物管理,乙方有义务对馆内设备状态做好及时登记,及时有效的开展合同范围内的维修维护工作,如属质保和甲方专项外委的范围乙方应及时联系相关单位,确保设备管理受控保值,状态良好。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乙方应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从业单位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 11.2乙方进场后,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完善各类管理标准、制度和执行方案等。 11.3乙方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保障城市馆主体、馆内人员、设施设备、环境等处于安全状态。 11.4乙方自行提供服务团队成员的工作服、办公耗材、食宿等。 11.5履约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火灾、坍塌等重大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服务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应对不及时致使甲方遭受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损失财物进行索赔。 11.6本项目物业服务范围内涉及到的特种作业,须承诺持证上岗,乙方须为相关操作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如若发生意外,一切责任乙方自负。 11.7在城市馆内举办的各类专项主题活动,在不影响甲方服务质量和减少人员的前提下,若确需乙方提供服务且乙方具备相关服务能力,可由举办单位提出服务申请,乙方可进行承接,由此类增值延伸服务产生的相关人员工资、食宿、物料、装备租赁等费用由乙方与举办单位协商。 11.8本合同服务期满,若甲方新一期物业服务招标采购工作尚未完成,乙方须无条件按本次物业招标文件及服务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继续提供服务(将签订补充协议)。 11.9任何情况下,乙方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力物力为进驻项目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在招标约定的开始服务时间或之前进场提供服务,以保障物业设备设施的正常运作及城市馆的正常运营。 11.10考核条款 11.10.1乙方就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接受甲方全面监督; 11.10.2甲方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季度物业考核评价(详见附件一《湖南湘江新区城市馆物业服务考核评分表》)。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每季度物业监督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 11.10.3考核评价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A(90-100分),B(85-90分)(不含),C(85分以下)(不含)。 11.10.4月考核平均分不得低于85分(不含),每低1分扣除当月管理酬金的2‰。全年累计3次考核总分低于85分(不含),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10.5履约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火灾、坍塌等重大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服务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应对不及时致使甲方遭受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经济损失。 11.10.6履约期间,由于乙方重大过错,导致场馆开馆期间无故发生停电事故,当月考核评分扣10分。 11.10.7履约期间,由于乙方重大过错,导致场馆发生无故漏水责任事故,当月考核评分扣10分。 11.10.8履约期间,由于乙方重大过错,导致游客发生严重伤亡事故,当月考核评分扣10分。 11.10.9履约期间,由于乙方工作过错疫情防控不到位,导致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进入馆内,当月考核评分扣10分。 11.10.10履约期间,由于乙方原因保洁工作过失,导致LED屏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否则当月考核评分扣10分。 11.10.11甲方配备员工食堂,在不影响甲方自身服务需求的前提下,如乙方员工需在甲方食堂就餐,可向甲方提出就餐申请,由此产生的餐费由乙方承担,人均餐费标准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11.10.12甲乙双方就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商业机密或经声明的需要保密的信息与资料,应当进行严格保密。但因法律法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要求而进行披露,或向法律顾问等进行披露的除外。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湖南湘江新区规划档案中心 | 地址: | 重庆市市辖区渝中区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