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CS-202*****002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懿宏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麓山景区厕所外包服务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002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麓山景区厕所外包服务 | 其他游览景区服务 | 见附件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8-23 —— 2024-08-22 3.2 履行地点:麓山景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现场实施,采用费用包干制。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年度服务期限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2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款项按月支付,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于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保洁维护管理费,乙方提供正规发票。(每月对考评结果汇总。每月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由管理处扣除现场处罚款后向承包公司足额拨付经费,月考核在75分至84分的,在拨款时扣除现场处罚款后再扣减对应项目月承包经费的2%;月考核分在75分以下的,在拨款时扣除现场处罚款后再扣减对应项目月承包经费的5%。)。考核细则详见附后。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风路支行(湖南懿宏环境发展有限公司:800*****280201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按甲方要求完成景区厕所卫生保洁工作。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责任 1、制定《麓山景区厕所卫生保洁考核细则》,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奖罚情况在当月服务费支出中执行; 2、有权委托各职能部门或专人执行景区厕所卫生保洁考核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卫生保洁、管理质量等各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和处罚意见; 4、有权制定受益人管理措施、监督检查制度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协议及其他双方协定要求进行作业; 5、根据对乙方的考核结果支付每月保洁服务维护管理费用; 6、做好有关对外、对上级部门的协调工作;监督、指导乙方搞好民主管理,保护乙方职工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乙方提高职工的自身素质及开展培训活动; 7、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限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8、提供卫生保洁工作范围内必须的用水、用电及尽可能提供工作用房; 9、甲方负责厕所内固定设施设备的维修、下水管道疏通、排污清理; 10、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办理上山接送和巡查车辆出入证,车牌号码为:湘AM989U、以及2名管理人员的乘车卡。 11、如遇特殊工作要求时(如重大接待、创优检查、文明创建、台风、火灾、冻害等情况),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清扫、保洁。 (二)乙方权利与责任 1、配备2名熟悉厕所管理业务的厕所管理人员,在景区开放时间7:00--22:00内分两班进行作业; 2、根据《麓山景区厕所卫生保洁考核细则》提供服务,统一着装上岗; 3、接受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每个厕所要安排专人保洁,佩带标识上岗,在规定保洁时间进行跟踪保洁,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 4、乙方派驻保洁人员须经过乙方岗位培训并登记造册的人员,行为规范必须同时严格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积极维护甲方形象,无不良投诉。 5、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派驻的保洁人员应时刻管理、教育、集训,以提高其队伍素质而适应甲方保洁工作的需要,乙方要不定期协助甲方检查,经常调查、了解、检查值班情况; 6、乙方负责完成该项目的管理、保洁和维护全部内容所需的人工费、保洁工具费(拖把、抹布、洗洁剂、卫生间专用樟脑球、垃圾袋、消毒剂、卫生纸)和其他在公厕保洁、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注:不包括化粪池的清理费用、隐蔽工程维护费用、建筑物外部维修费用),还包括耗材、劳保、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7、及时向甲方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及有关证明和联系方式以及厕所人员铺排名单,辞退人员要及时向甲方报备; 8、乙方接送员工和卫生检车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山上,安全行车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 9、重大活动要统一服从甲方安排; 10、承包期满、暂无人接标,可由甲方授权乙方代管至有人接标为止。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8月23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一)作业内容 1、做好厕所内部及周边5米范围日常保洁工作。 2、做好厕所日常保洁及垃圾处理工作,厕所内垃圾放到指定的地点,日产日清。 3、每周对厕所进行清洗及大扫除2次以上。 4、每周对厕所外墙清洗及大扫除1次以上。 5、保持厕所墙面、隔板、玻璃、洗手池、地面、镜面、垃圾桶、台板等厕所内设施干净整洁。 6、小便池定期投放香片,厕所开放期间有檀香除臭,免费提供便纸、洗手液。 7、严格依照卫生保洁制度对厕所清洁大扫,并进行定期消毒,落实到人。 8、保洁员认真交接班,做好厕所卫生打扫记录 9、及时做好厕所水龙头、卷纸盒、置物架、门锁、挂沟等设施的维修处理,发现故障必须在24小时内排除,发现其它设备设施故障,应及时向景区管理处管理部门汇报,并参与维修处理,维修期有温馨提示。 10、厕所外环境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放到指定位置。 11、随时更换蹲位及厕所内垃圾满溢的垃圾桶,发现垃圾桶损坏及时更换。 12、加强第三卫生间的服务管理,给游客提供必要的个性化服务,满足个性化需求。 13、对厕所室内外的绿植进行必要的浇水除杂维护管理,保持绿植叶色亮丽无枯黄。 (二)、厕所卫生质量要求 1、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臭味。 2、厕所内墙、天花板、门窗、隔板、灯具等应无积灰、蛛网、污迹,无乱涂乱画,墙面应光洁,外墙面应整洁。 3、厕所内蹲位、地面、台面无积水,光洁无污迹。 4、蹲位应整洁,大便池两侧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 5、厕所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冲水设备等应完好,无积灰、污物。 6、厕所外环境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公厕外5米范围内,应无垃圾、粪便、烟头、污水等物。 7、蚊蝇滋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滋生。 8、保持第三卫生间设施完好,用品齐全,满足游客需求。 (三)景区公厕卫生保洁质量控制指标规定 (四)人员教育培训计划 1、组织人员学习麓山景区管理制度及相关考核管理制度。 2、厕所卫生技术操作培训。 3、5A知识培训。 4、公共职业道德培训。 5、每月培训2-3次。 (五)应急处理 1、根据景区接待、文明创建、5A创建、重大活动等有详细的工作计划。 2、对厕所设施损坏、便池、粪池堵塞等应急处理,修理完成时限。 3、景区临时安排工作任务落实及反馈流程。 (六)节假日人员管理及工作计划 1、节前准备(物资采购、厕所大扫除、厕所整修、重点部位增加管理人员值守、下班后厕所卫生处理)。 2、节中人员安排及应急调整。 3、如厕所人员排队,厕所应急管理措施。 (七)景区厕所管理人员安排 1、景区厕所管理,根据景区开放时间7:00—22:00,分两班进行作业。 2、管理人员人2人,熟悉厕所管理业务,对突发的事件有应急处理能力,能合理协调和调配厕所保洁人员。 3、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品貌端庄,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 4、每座厕所配备专人管理,具体见厕所劳动力铺排见表。 (八)考核标准 1、考核总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每发现一处问题,按考核细则对应标准扣减相应分值。月考核分=日常检查分×40%+集中检查分×60%,月评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5分以上(含85分)为良好,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2、每次检查做好登记、拍照、固定评定分数的依据,发现一处问题按照《麓山景区厕所卫生保洁考核细则》中的评分标准扣除相应分数。同一处问题经考核组通报后,仍未整改到位的,按照该项目的扣分标准处2倍扣分。 3、上级部门和领导指出的重大问题,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曝光等重大问题,经核实后作为日常检查的内容记入考核结果。 4、检查出问题后,15分钟内必须作出整改。15分钟内未有整改行为,按1.5倍扣分;30分钟未有整改按3倍扣分;60分钟未有整改按5倍扣分。 5、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清扫保洁的,月末应将这部分清扫保洁费用予以剔除。 (九)考核奖罚奖励 1、年度考核得分平均值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并未出现三个一票否决问题(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其它影响环卫形象的违法违纪行为的,评先评优,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 2、无条件服从管理处的统一安排和临时调度(用于处理突发事件的奖励)。 3、重大活动中无扣分项目(用于文明创建检查、区、局对管理处考核、管理处对公司工作等项目的奖励)。 4、无条件服从调度支援管理处工作(临时指派工作)。 5、整体形象提升奖励(统一公司形象、增加设施奖励)。 处罚 对承包公司的处罚实行二步处罚制,即现场处罚和综合处罚。 1、现场处罚:按照《麓山景区厕所卫生保洁考核细则》及考核细则所列项目对违规行为实施现场处罚,具体标准为0.1分对应200元,月底在服务经费中扣除。 2、综合处罚:每月对考评结果汇总。每月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由管理处扣除现场处罚款后向承包公司足额拨付经费,月考核在75分至84分的,在拨款时扣除现场处罚款后再扣减对应项目月承包经费的2%;月考核分在75分以下的,在拨款时扣除现场处罚款后再扣减对应项目月承包经费的5%;月考核分连续两个月或全年累计3个月低于75分以下的,取消承包资格。 3、承包期间,如出现员工消极怠工、罢工一个工作日,导致作业场所无人清扫,一次扣除5万元承包费,情节严重的,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取消其服务资格。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登高路58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230号君都云程酒店写字楼十楼1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