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县贯彻落实国家“一规划两纲要”和海南省“一规划两方案”情况开展中期评估的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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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县贯彻落实国家“一规划两纲要”和海南省“一规划两方案”情况开展中期评估的结果公示
昌江黎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县贯彻落实国家“一规划两纲要”和海南省“一规划两方案”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已经结束。中选单位为:上海锦天城(海口)律师事务所。公示期: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9日,如有质疑(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昌江黎族自治县司法局提出。
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环城东路33号司法局业务用房503室。
联系人:邢先生,联系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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