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人民医院医疗用净化水系统、空气消毒机维保项目第二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萧县人民医院医疗用净化水系统、空气消毒机维保项目第二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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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QT*******

二、项目名称:萧县人民医院医疗用净化水系统、空气消毒机维保项目第二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迈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置地广场1507室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萧县人民医院医疗用净化水系统、空气消毒机维保项目第二包

服务范围:维护保养的设备包括全医用工程所有科(组)的空气消毒机,维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毒机主板、风机、扇叶、等离子模块、紫外线灯管、整流器等维修及更换的全部维保内容。

服务时间:三年(1+1+1)(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中标人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

服务标准:保证萧县人民医院全院空气消毒机正常有效的运行,确保全院医疗空气环境安全对空气消毒设备设施日常巡查及耗材清洗更换工作,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钱咏梅(组长)、王凤敏、贺思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百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联系人:李明,联系方式:195*****88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人民医院

地 址:萧县公园路   

联系方式: 刘科长 180*****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百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

联系方式:李明195*****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

电  话:195*****886

十、

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分

0天0小时14分

  • 提交备案
    安徽百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请审核
    2023-08-25 16:51:22
    0天0小时1分
  • 服务平台审核
    同意
    2023-08-25 17:05:33
    0天0小时14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气消毒机 净化水 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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