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023年泉州市市直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023年泉州市市直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FS[TP]*******-3

二、合同名称:2023年泉州市市直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

三、项目编号:[******]FS[TP]*******

四、项目名称:2023年泉州市市直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东街二郎巷68号

联系方式:158*****176

供应商(乙方):泉州贤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泉秀街道灯星社区丁荣路33号御殿花园5号楼商业楼3楼305-4

联系方式:136*****8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教室照明改造 81(盏) ¥676.00 ¥54,756.00 以《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 *****)和《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等为基本依据,同时遵照《福建省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技术指引》执行。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6年的质保。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保证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黑板面照度及均匀度、统一眩光值、功率密度、色温和显色指数等教室光环境指标达到国标及本指引要求。1.核验灯具的“CCC”产品认证证书及性能检测报告。 2.委托有CMA资质的省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实施灯光改造的教室进行抽样现场检测,出具CMA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应至少包含教室桌面上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黑板面上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教室照明功率密度,统一眩光值,色温及显色指数等指标。各改造项目的业主单位应参与教室抽样,现场验收的教室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兼顾同一项目中不同学校,且同一学校的不同类型的教室,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

合同金额: 54,756.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肆仟柒佰伍拾陆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8月14日至2029年08月13日

履约地点: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8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23年08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室照明 近视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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