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闵协示字(2023)第3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闵行区七宝镇闵行新城MHC*****单元08-07地块 | 地块位置 | 东至08-10地块、南至08-08地块,西至北横沥港,北至宝南路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2.62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 2.62 | 受让单位 | 中建智地置业有限公司 | 备注: | (一)住宅建设要求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征收安置房 2、装修及套型要求: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80 %,计 *****.56 平方米以上。 (二)其他建设和管理要求 1、公共建筑及空间方面 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要求,地块公共建筑及空间方面要求如下:(1)该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托老所(计容),项目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七宝镇人民政府,作为公益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应建设片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项目建成后,作为嵌入式严老服务的枢纽和平台,采取“公建民营”方式,提供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上海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工作指引》(沪民养老发〔2019〕27号))。(2)地块内西侧应设置一条连接宝南路和08-08地块的8米宽公共通道,该公共通道由受让人建设,后续由七宝镇人民政府管理。 2、装配式、绿色建筑及其他资源能源节约方面 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出让宗地中建筑应当达到的绿色建筑标准为基本级。地块开发时要落实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和措施。综合径流系数控制在0.5以下。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2(%)、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2(%)。具体指标数值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闵行区(管委会)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8-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 3、绿化方面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中的绿地率为 35% ,绿化面积不小于 9165.28 平方米,集中绿地率10% 。 4、建管要求 (1)BIM:总投资大于1亿或单体面积大于2万平米需在设计、施工阶段应用BIM。(2)工程质量缺陷保险:需购买工程质量缺陷保险,总基本保险费率为建安总造价的1.25%。(3)落实《关于加强闵行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管控的实施方案》,包括《闵行区住宅工程关键节点优化设计及施工技术管控工作指引》、《闵行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设计构造图例》。《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闵行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管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闵府发〔2022〕9号)相关要求。 5、房管要求 (1)受让人应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60日内按照住宅面积一次缴清配套费。逾期缴纳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于配套费缴纳另有规定的项目,参照政策规。(2)物业管理区域预划意见:物业管理区域预划为1个。(3)物业管理等用房配置要求: 受让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地面上配置独用成套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按照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配置,但不得低于一百平方米;业主委员会用房按照不低于三十平方米配置。 6、规划审批要求 该合同项下规划要求:住宅层数不得低于8层,后续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房屋建设源头监管的工作口径》(闵房管〔2020〕16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详见征询单。 | 二、公示期:2023年08月25日 至 2023年08月29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闵行区秀文路600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子邮件: |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08月25日 |
|
|
,上海市,闵行区,上海
标签: 土地使用权 国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