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经济开发区水土保持“管家”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濉溪经济开发区水土保持“管家”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EZ-*******
二、项目名称:濉溪经济开发区水土保持“管家”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5-13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濉溪经济开发区水土保持“管家”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针对濉溪经济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较多,水土保持管理工作量较大,水保“管家”通过提供专业化服务,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提升管理能力,强化监管的质量,实现管理机构精细化、专业化管理,防治水土流失。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评审专家名单:宋加金、周信鲁、马祥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27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表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下向主管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濉溪县水务局
地址:安徽省濉溪县沱河路 133 号
联系方式:173*****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北恩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安邦红郡1栋B座15楼
联系方式:177*****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雅晴
电话:177*****980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