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文物保护研究院龙山石窟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太原市文物保护研究院龙山石窟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405*****120******
二、合同名称:太原市文物保护研究院龙山石窟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GK*****
四、项目名称:太原市文物保护研究院龙山石窟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太原市文物保护研究院
地 址:晋祠镇
联系方式:134*****264
供应商(乙方):山西奥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89号1幢B座9层0902室
联系方式:183*****70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太原市文物保护研究院龙山石窟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服务项目
数量: 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防护区:龙山石窟本体(风险级别一级,防护级别I级)、童子寺燃灯塔(风险级别一级,防护级别I级)、昊天观遗址(风险级别二级,防护级别II 级)、龙王庙(风险级别二级,防护级别II 级)
禁区:监控中心(风险级别一级,防护级别I级)
监视区:文管所及其他公共区域(风险级别三级,防护级别III 级)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布置、实施内容。
服务标准:依据《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2002)第5条的规定:防护级别应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一级风险部位的防护级别应达到 I 级防护要求;二级风险部位的的防护级别应达到 II 级防护要求。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8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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