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壮溪镇人民政府业务辅助规范化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壮溪镇人民政府业务辅助规范化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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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营门口劳动保障大厦十六楼 | 2,199,899.4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市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2023年壮溪镇人民政府业务辅助规范化采购项目 | 2023年壮溪镇人民政府业务辅助规范化采购项目 | (1)供应商只承接业务辅助人员的代理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等由采购人自行决定,供应商只收取每人的管理服务费用。 (2)供应商须为业务辅助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主要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补充险、住房公积金,负责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申领;并能及时、有效解决业务辅助人员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产生的相关问题等。 (3)供应商须保障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资金费用安全,除供应商的业务服务管理费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随意列支。供应商须按月向采购人提供费用明细表(业务辅助人员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管理费,包括个人和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4)对业务辅助人员的有关个人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并妥善保管。通过人事信息、电子化等管理手段,制定人员(变动)档案和数据管理的规章和流程,包括对每个人员的有关法定缴纳费用的台帐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实时更新。 (5)业务辅助员工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在取得采购人书面处理意见书后方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6)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 服务时间: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中途因供应商履职不力,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 2,199,899.40 |
张大富、欧阳雪莲、廖征鹏(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代理服务费为固定价壹万伍仟元整,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四川正弘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计划号:510*****210*********[2023]*****。2、采购品目名称:C******** 其他服务。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东部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说明:供应商应为中小(含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名称: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上街144号
联系方式:131*****286
名称:四川正弘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一路1024号(派瑞国际)4栋507-508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黄永虎
电话:028-********
四川正弘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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