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新建及道路有机更新工程EPC总承包三期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新建及道路有机更新工程EPC总承包三期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新建及道路有机更新工程(EPC总承包三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8 14: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通知书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新建及道路有机更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新建及道路有机更新工程
标段编号 ******TP*********001001 标段名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新建及道路有机更新工程(EPC总承包三期)
建设单位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填报单位 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08月28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3年08月31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地点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杨仲平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115*****014***** *********.****** 366日历天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及标准并达到相关审图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特级(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90.2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杨仲平 唐绍华 邓志勇
施工项目负责人 杨仲平 唐绍华 邓志勇
设计项目负责人 张颖杰 何挺 吴旭
施工负责人资质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湘115*****014*****)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鄂142*****009*****)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赣 ********021*****
设计负责人资质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107)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064)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784)
注册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115*****014***** 142*****009***** ********021*****
投标报价 *********.****** 344185019.990000元 350633889.100000元
工程工期 366日历天 366日历天 366日历天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及标准并达到相关审图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及标准并达到相关审图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 达到合格标准, 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及标准并达到相关审图要求。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特级(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市政公用工程特级(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评审得分 90.2 88.5 78.38
企业业绩
1.江夏区黄家湖大道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道路提升改造
2.桐梓坡路(麓景路-雷高路)立体空间品质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1.九洲高架二期延伸工程(洪都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2.漳州市东环城路及其接线工程A3合同段
3.无锡凤翔路快速化改造工程FXB02标
4.东洲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投标业绩为: 业绩1:济宁市任城区运河西路(东陈生产桥-临菏路)道路升级工程第一段F+EPC 业绩2:南京地铁小镇青龙片区麟岗大道、五常路、六顺路、九乡河东路三期、河清路二期、同舟路、二象路三期、润苏路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标签: 技术开发 总承包 新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