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旌德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DX-CG-DY-*******
二、项目名称:旌德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宁国市港口镇山门村
成交金额:*******元/年(焚烧处置服务单价:60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旌德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对旌德县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发电处理,旌德县日产生活垃圾约85吨/天 服务要求:采用焚烧发电技术,整个处理过程实现自动控制,垃圾处理整个流程具有垃圾无需分拣、破碎,燃烧充分,灰渣产生量少,发电量高等优势,实现了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2年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2014),确保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正常运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章雪英、刘俊、倪海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按二年服务期为计算基价,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旌阳镇河东中路195号、宣城市泾县同心路财富鑫城b区101号,联系电话:0563-*******、155*****16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056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旌阳镇河东中路195号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泾县同心路财富鑫城b区101号
联系电话:155*****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563-*******
十、附件:
标签: 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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