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燃机柴油采购结果公告

直燃机柴油采购结果公告

首次公告时间:2023-08-28 00:00:00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直燃机柴油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直燃机柴油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直燃机柴油采购

供应商名称:沈阳白清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51-1号2-3-1

中标(成交)金额: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直燃机柴油采购

服务类

名称:直燃机柴油采购项目(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一、供货标准及要求 ★1、所提供的柴油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且供油时提供该 批次油品合格证明; ★2、价格不得高于供油前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批发价; ★3、必须保证所供油品数量,每次供油以当天实际检斤数量为准(检 斤费用由供货方方承担); ★4、付款方式为每十吨以支票结算一次,以供货方提供发票为前提; ★5、如供货方提供的油品质量不合格或数量不足,则以每次供油款 的20%承担违约责任; ★6、供应油品标号为国标柴油0# -10# -20# -35#; ★7、供货方必须在下达供油通知的24 小时内将油品送到指定地点大 东区法院院内油库(运送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8、在油品运输装卸至法院油库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供货 方承担责任。

服务要求:一、供货标准及要求 ★1、所提供的柴油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且供油时提供该 批次油品合格证明; ★2、价格不得高于供油前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批发价; ★3、必须保证所供油品数量,每次供油以当天实际检斤数量为准(检 斤费用由供货方方承担); ★4、付款方式为每十吨以支票结算一次,以供货方提供发票为前提; ★5、如供货方提供的油品质量不合格或数量不足,则以每次供油款 的20%承担违约责任; ★6、供应油品标号为国标柴油0# -10# -20# -35#; ★7、供货方必须在下达供油通知的24 小时内将油品送到指定地点大 东区法院院内油库(运送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8、在油品运输装卸至法院油库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供货 方承担责任。 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对中标 人服务满意的,可续签一年合同,最多续签2 次。具体时间以双方合 同签订为准) — 43 — 三、履约地点:大东区法院院内油库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供应商每供应十吨柴油并开具发票后,采购单 位以支票形式结算。 五、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验收工作及采购程序由采购方组织实施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 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 号)的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六、热线支持:7*24 小时 现场支持:(0.5)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违约责任: ★1、我方须按招标文件支付条款执行,未经允许不得以采购人名义 办理储值卡等其它业务,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及追究法律责 任。 ★2、所提供的柴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一经发现采购人有 权终止合同及追究法律责任。 ★3、供油时未提供该批次油品合格证明,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 合同。 ★4、我方必须按照甲方约定的供货时间送到指定地点,超过3 次(含 3 次)未按规定时间送达,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对中标 人服务满意的,可续签一年合同,最多续签2 次。具体时间以双方合 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一、供货标准及要求 ★1、所提供的柴油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且供油时提供该 批次油品合格证明; ★2、价格不得高于供油前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批发价; ★3、必须保证所供油品数量,每次供油以当天实际检斤数量为准(检 斤费用由供货方方承担); ★4、付款方式为每十吨以支票结算一次,以供货方提供发票为前提; ★5、如供货方提供的油品质量不合格或数量不足,则以每次供油款 的20%承担违约责任; ★6、供应油品标号为国标柴油0# -10# -20# -35#; ★7、供货方必须在下达供油通知的24 小时内将油品送到指定地点大 东区法院院内油库(运送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8、在油品运输装卸至法院油库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供货 方承担责任。 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对中标 人服务满意的,可续签一年合同,最多续签2 次。具体时间以双方合 同签订为准) — 43 — 三、履约地点:大东区法院院内油库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供应商每供应十吨柴油并开具发票后,采购单 位以支票形式结算。 五、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验收工作及采购程序由采购方组织实施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 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 号)的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六、热线支持:7*24 小时 现场支持:(0.5)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违约责任: ★1、我方须按招标文件支付条款执行,未经允许不得以采购人名义 办理储值卡等其它业务,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及追究法律责 任。 ★2、所提供的柴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一经发现采购人有 权终止合同及追究法律责任。 ★3、供油时未提供该批次油品合格证明,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 合同。 ★4、我方必须按照甲方约定的供货时间送到指定地点,超过3 次(含 3 次)未按规定时间送达,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淑梅、刘婷、李英杰、王馨、王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直燃机柴油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按三年期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临河路86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4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理心、刘连芳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end-大东区人民法院直燃机柴油服务采购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直燃机柴油采购

供应商名称:沈阳白清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微信图片_202*****201434.pn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柴油采购 直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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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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