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一期调查评估项目结果公告

盘锦市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一期调查评估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锦市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一期调查评估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08-29 至 2023-08-30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撰写人: 赵帅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盘锦市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一期调查评估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盘锦市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一期调查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地下水生态状况一期调查评估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42号(1-27-1)

中标(成交)金额:1,1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地下水生态状况一期调查评估项目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一期调查评估项目(C********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工作针对盘锦市浅层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区开展调查评估工作,调查对象为:盘锦市石山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以及其井口所在水文地质单元和高升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 针对盘锦市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调查评估,评估对象为:盘锦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服务要求:总体要求:一、提交技术方案: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盘锦市浅层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区地下水调查评估技术方案》 和《盘锦市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方案应包含盘锦市浅层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区和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信息、水文地质概况、地下水监测点布设、监测井结构、 检测指标、采样计划、质量控制等;二、提交成果报告:项目完成后,提交《盘锦市浅层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区地下水调查评估报告》和 《盘锦市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内容提要(包括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情况)、调查区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检测结果、地下水污染特征分析和评价、地下水污染问题和成因分析,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 三、提交评估图集与报告相对应的图集及其电子版。

服务时间: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提交成果。 2、服务地点:盘锦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技术规范、标准 (1)《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 (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5)《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2008-01); (6)《重点污染源(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测现状调查技术指南(试行)》 (7)《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 (8)《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2004 (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10)《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 (11)《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 (1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13)《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 (14)《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地下水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 (15)《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08) (16)《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19) (1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2017) (1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19) (1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修改单; (20)《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5月20日)。 (21)《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号) (22)《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 (23)《“十四 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铁珺、魏亚杰、徐平、邱立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地下水生态状况一期调查评估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D座              

联系方式:0427-*******137*****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程           

电 话:0427-*******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3-******-*****-招标文件.doc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调查评估 生态环境 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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