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敦化市牡丹江人行交通悬索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CZB-2023-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牡丹江人行交通悬索桥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发改审批字2023 7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
标人为敦化市新型城镇化水生态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敦化市牡丹江人行交通悬索桥项目
2.2 招标范围:敦化市牡丹江人行交通悬索桥项目,项目包括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桥梁相关附属
工程和亮化工程。
2.3 项目概算总投资:3598.6158万元
2.4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桥梁总长258.965m沿主桥中线投影长度,分为主桥和引桥,主桥为人行玻璃悬索结构,引桥为钢箱梁结构。
主桥跨径180m,桥面净宽2.5m,桥面全宽3.0m,吊杆间距3.0m。主桥平面位于直线上,桥面采用玻璃桥面,桥面纵坡为0%,桥面横坡为0%。引桥采用
人字形,单个引桥长52.138m,跨径为3.73815.21815.2m,平面位于R75m的圆曲线上,桥面纵坡为9.0813%。桥面横坡0%,引桥净宽1.5m,引桥全
宽2m。项目包括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桥梁相关附属工程和亮化工程。
2.5 建设地点:位于敦化市南部新区,牡丹江2号合页坝下游60m处。
2.6 计划工期:2023年09月29日到2024年06月30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期共计275天。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省市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标书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
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截图上需体现企业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
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
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20
年-2022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
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
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
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
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
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
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
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1.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8月28日至2023 年09月01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 已在省级州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
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
15604331467延边,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3-8333039延边。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
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
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9月2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
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
程解密。开标地点为: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数局七楼,地址:敦化市江滨社区沿江路 1555号。
5.2本项目采用腾讯视频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进入腾讯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全称人员姓
名。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进入对应项目,点
击远程开标菜单进入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及系统签章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
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对开标有异
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6投标人的信息核实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
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
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
布。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敦化市新型城镇化水生态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敦化市翰章大街575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18092401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敦化市渤海街站前广场综合楼二楼
联 系 人:韩秀杰
电 话:18843321052
监督管理部门:敦化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延边州扫黑除恶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2529678
敦化市扫黑除恶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6250655
敦化市牡丹江人行交通悬索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CZB-2023-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牡丹江人行交通悬索桥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发改审批字2023 7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
标人为敦化市新型城镇化水生态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敦化市牡丹江人行交通悬索桥项目
2.2 招标范围:敦化市牡丹江人行交通悬索桥项目,项目包括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桥梁相关附属
工程和亮化工程。
2.3 项目概算总投资:3598.6158万元
2.4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桥梁总长258.965m沿主桥中线投影长度,分为主桥和引桥,主桥为人行玻璃悬索结构,引桥为钢箱梁结构。
主桥跨径180m,桥面净宽2.5m,桥面全宽3.0m,吊杆间距3.0m。主桥平面位于直线上,桥面采用玻璃桥面,桥面纵坡为0%,桥面横坡为0%。引桥采用
人字形,单个引桥长52.138m,跨径为3.73815.21815.2m,平面位于R75m的圆曲线上,桥面纵坡为9.0813%。桥面横坡0%,引桥净宽1.5m,引桥全
宽2m。项目包括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桥梁相关附属工程和亮化工程。
2.5 建设地点:位于敦化市南部新区,牡丹江2号合页坝下游60m处。
2.6 计划工期:2023年09月29日到2024年06月30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期共计275天。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省市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标书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
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截图上需体现企业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
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
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20
年-2022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
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
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
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
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
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
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
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1.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8月28日至2023 年09月01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 已在省级州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
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
15604331467延边,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3-8333039延边。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
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
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9月2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
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
程解密。开标地点为: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数局七楼,地址:敦化市江滨社区沿江路 1555号。
5.2本项目采用腾讯视频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进入腾讯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全称人员姓
名。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进入对应项目,点
击远程开标菜单进入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及系统签章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
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对开标有异
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6投标人的信息核实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
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
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
布。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敦化市新型城镇化水生态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敦化市翰章大街575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18092401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敦化市渤海街站前广场综合楼二楼
联 系 人:韩秀杰
电 话:18843321052
监督管理部门:敦化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延边州扫黑除恶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2529678
敦化市扫黑除恶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62506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