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中医院口腔科使用产品成交公告

六安市中医院口腔科使用产品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口腔科使用产品

二、中选信息:

成交候选人:六安市鑫倍德商贸有限公司、昶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 929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产品名称

产品信息

光固化灯

啄木鸟 LED B 390元

根测机阔一体机

宇森 C-SMART PRO 3600元 (2套)

慢速手机

宇森 CX235-B(内水道) 900元

细丝切断钳

天天 400元

末端切断器

天天 400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参选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中医院1号楼住院部19楼设备科,联系电话:*****-*******;

若参选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医院监察科(地址:六安市中医院1号楼住院部19楼监察科,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参选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参选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六安市中医院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人民东路76号

联系人及方式:胡老师 0564-*******

设备科

2023年8月30日


专家门诊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口腔科使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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