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山场镇至景区路灯综合改造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丁山场镇至景区路灯综合改造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项 目 名 称 | 綦江区丁山场镇至景区路灯综合改造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9190 | ||||||||||||
招标人 | 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 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恒诚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 ||||||||||||
标段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通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云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颂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通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226.483685 | ||||||||||
工商注册号 | ********002609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
重庆市綦江区监察局 | |||||||||||||
重庆市綦江区建委 | |||||||||||||
招标人: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诚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綦江区丁山场镇至景区路灯综合改造工程已由綦发改审批〔2015〕1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补助和业主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綦江区丁山场镇至景区。
2.2建设规模:新安装丁山场镇范围及丁山湖景区6.3公里路灯,主要道路路灯220套(其中8米单臂路灯198套、3.5米景观灯18套、10米中杆灯4套);改造丁山湖环湖路灯149套,全程5.3公路。项目总投资约305万元。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书、区财政评审报告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遵守《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9日10时00分起在綦江区招投标信息发布网(http://www.cqmxd.com/)和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qjxjy.com/)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等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须最迟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否则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中山路7号万代商城3楼,工商银行对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诚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联系地址:綦江区中山路7号微风广场505
邮编:401420 邮编:401420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58*****543 联系电话:131*****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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