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3-08-04

二、项目名称: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2报价:******(元)杭州迅港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1多重病原体核酸检测系统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3原子吸收光谱仪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4试剂柜、马弗炉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全自动热脱附仪全自动热脱附仪Equus1******Easy-TDxr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乐毅,寿慧才,傅可兴,章满红,寿嫣薇

七、开标情况

标项2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2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2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杭州迅港贸易有限公司57.057.057.057.057.057.033.5690.56
2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40.040.040.040.040.040.040.080.0
2上海崇德科学仪器有限公司44.044.044.044.044.044.027.1271.12

标项2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2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各标项中标金额*1.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47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诸暨市暨阳街道东一路3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阮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陈莉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传 真:0575-********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金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571

质疑联系人:宣哲

质疑联系方式:057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 真:0575-********

联系人: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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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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