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昌市2023年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考察的公告8号

关于文昌市2023年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考察的公告8号

关于文昌市2023年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体检结果及考察的公告(8号)

现将文昌市2023年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考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不合格人员复检结果

傅丽娟于2023年8月29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928医院参加复检,体检结果合格。

二、考察要求

考察人选(即体检合格人员)须在9月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人自传1份(可打印,须签名)。

(二)个人档案(密封盖章)。

(三)蓝色版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四)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提供聘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其他报考人员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及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1份。

(五)现场签署个人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三、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蔚路55号就业大厦二楼人力资源室204室

联系人:许婷婷??0898-********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员 考察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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