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乌苏市棚户区改造2023年项目分户评估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乌苏市棚户区改造2023年项目分户评估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HBTGK********-02
二、项目名称: 乌苏市棚户区改造2023年项目分户评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 | 乌苏市棚户区改造2023年项目分户评估服务项目-南苑片区评估 | 南苑片区469户进行分户评估 | 不限 | 批 | 报价:1550(元)/每户 | 合计:******(元) | 新疆经纬兴远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和平区解放路双塔小区1幢 | 916*****697******L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1 | 乌苏市棚户区改造2023年项目分户评估服务项目-新市区及虹桥评估 |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 |
2 | 乌苏市棚户区改造2023年项目分户评估服务项目-虹桥片区评估 |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乌苏市棚户区改造2023年项目分户评估服务项目-南苑片区评估 | 乌苏市棚户区改造2023年项目分户评估服务项目-南苑片区评估3 | 乌苏市棚户区改造2023年项目分户评估服务项目-南苑片区评估 数量:469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服务期限内对征收区域房屋开展评估工作,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内容: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被征收房屋占地面积价格评估,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及其他构筑物等价值评估,其它需进行的相关评估工作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服 | 2023年09月25日前完成 |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莉,胡萍,赵新荣,熊思渝,李欣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万元至*****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苏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地 址:乌苏市
联系方式:0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西城区街道物流园社区黄浦江西路2号福升华市场2幢2层206号
联系方式:132*****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保坤
电 话:132*****711
2023年08月04日
2023年08月30日
附件信息:
854.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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