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加工处理服务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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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智能监测系统(包1)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5]004840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嘉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智能监测系统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5]004840号
(3)项目内容: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智能监测系统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平台建设及维护项目经理:彭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4970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参数/技术说明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1C020302-数据加工处理服务湖南嘉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社会信用系统数据维护197000.00
1C********-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湖南嘉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教育现代化智能监测系统13527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5年11月12日,履行期限:30天。
地点: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4.付款
1、交货后凭用户的验收证明单及卖方出具的相关票据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95%,余款于质报保期满一年后的7个工作日内付清。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5-11-12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5年11月12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东斌法定代表人:费东平
委托代理人:谢峰委托代理人:彭俊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劳动路支行
帐号:****************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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