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赧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建档、整治等工作全过程技术服务合同公告
隆回县赧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建档、整治等工作全过程技术服务合同公告
隆回县赧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建档、整治等工作全过程技术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31日
采购人(全称):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国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隆回县赧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建档、整治等工作全过程技术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 隆回财采计[2023]******
(3)项目内容: 赧水河隆回段及流域支流上溯2km范围的支流(全长约66km)的河道排污口三级排查、监测、溯源、一口一策方案制定、建档编码信息录入等全过程技术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a、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按照《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及相关技术要求,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原则,以人工现场排查、遥感监测、水下探测、管线排查等方式,摸清赧水隆回县段排污口分布及数量。
b、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按照“边排查、边监测”原则,对有废水排放的排污口开展快检或实验室监测,做好排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受纳水体水质的监测、统计。
c、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采用管路检测溯源、流向仪、水质指纹法、示踪剂溯源等技术手段开展溯源分析,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结合全面排查、水质水量监测结果的基础上,明确污水来源,确定排污口责任主体单位。
d、入河排污口溯源报告。在查、测、溯的基础上,形成入河排污口问题清单,制定实施赧水隆回县段问题排口分类整治方案,形成有效的、可实施的问题排口“一口一方案”,为各部门开展整治提供较好的参考,推动入河排污口整治,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元人民币整
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柒仟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格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合同签订日,完成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地点: 隆回县
方式: 上门服务
4.付款:合同签订后且乙方提供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款项的50%;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建档信息录入、溯源(含一口一策方案)报告编制等工作,并上传全国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且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费用。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7.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字后,甲方配合乙方收集必需的基础资料;
2)甲方应安排专门的联络人员,以便双方技术资料的传递和交流保持通畅;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工作。
4)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数据和专利技术。
(2)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甲方有权拒收。
2)乙方保证所提供服务为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甲方有关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第三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均需获得甲方同意。
4)保证所提供服务及时准确,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保证本项目服务质量。
5)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保密
(1)乙方应对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数据资料进行保密,对第三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均需获得甲方同意。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数据或任何样品、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9.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果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叁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8月28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合同备案:隆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公章)
备案时间:2023年8月31日128号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