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中医院宣城分院原宣城妇幼保健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室内外标牌标识制作、安装、装饰改造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泾县中医院宣城分院原宣城妇幼保健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室内外标牌标识制作、安装、装饰改造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X-CG-*******
二、项目名称:泾县中医院宣城分院(原宣城妇幼保健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室内外标牌标识制作、安装、装饰改造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具格广告标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贵池路光明苑15幢101室
成交金额:¥******.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中医综合诊疗区门头改造 品牌:/ 规格型号:6380X3400㎜ 数量:1项 单价:*****.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沈文华、胡梁伟、陈婷(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询价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中医院、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宣城市泾县红星路41号、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181*****062、138*****65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中医院
地址:安徽宣城市泾县红星路41号
联系方式:181*****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138*****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郭劲松
泾县中医院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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