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央文化区八期机械车位工程合同

武汉中央文化区八期机械车位工程合同

征集主体

武汉中央文化区八期

征集内容

武汉中央文化区位于武昌区东湖和沙湖之间。武汉中央文化区K2地块位于该用地东侧,西北紧邻中北路,总建筑面积为47.04万平方米。5栋超高层住宅、1栋高层住宅及低层商业配套。

包括机械式车位(含智能车库)设备、电气系统、电机等的供应、安装及质量保修工程,以及为完成此工作所必需进行的不可或缺的工作,包括且不限于:机械停车位生产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前成品保护并配合业主进行相关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及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等)、工程质量保修售后服务等工作,且乙方在安装机械式停车位的同时,应尽可能做好所有现场地坪及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二、资格评审标准

1、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成立日期:成立年份不晚于【2020】年【8】月;

3、平均年营业额:近三年年均营业额不少于【3000】万元;

4、年均期末资产总额:近三年年均期末资产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

5、履约情况:在递交申请文件前3年内争端和诉讼已经全部按照该合同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对申请人无新的上诉;目前没有悬而未决的诉讼;

6、类似项目经验:近3年内作为独立中标人成功和实质上完成的至少2个类似项目在600个机械车位左右销售安装的代表业绩;

7、资质等级:做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中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项目,许可子项目中包含机械式停车设备。(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


报名截止日期

2023-09-04 17:30: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越 联系电话:180*****096

其他要求

,武汉,汉中

标签: 机械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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