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物业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物业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朔政采[2023-059]C43-C35

二、项目名称: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物业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朔州市天圣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朔州市朔城区张辽路西豪德贸易广场八街102#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名称: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办公楼室内外公共区域及各种会议室、接待室、室外院落、道路、食堂、停车场等卫生清洁,绿化带绿化服务,室内外的水暖电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服务要求:

一、物业管理服务

1、岗位要求: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熟悉物业管理运作流程且掌握有关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山西省职工劳动保障规定的各类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险)和意外保险。

2、岗位职责(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全面工作,服从并配合甲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遇突发事件、紧急事件做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能够合理规范化管理及协调服务人员,保证所有服务人员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按时到岗,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本职工作;负责院内的安全隐患排查,熟练掌握监控室监控系统的性能以及操作方法,熟悉各安全防范控制点的安装位置,观察监控范围内的各种动态情况,并及时通报各有关部门。

二、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

1、任职要求: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犯罪记录、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山西省职工劳动保障规定的各类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险)和意外保险。

2、岗位职责(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办公楼内、会议室、值班室保洁:建立每天巡查制度,楼内公共区域地面无尘土、无水迹、无油迹,无碎屑、无杂物。楼内墙面每月清洁,保持墙面目视无污渍。楼道门窗、玻璃、窗台、窗缝、开关面板、指示灯、各种标牌、消防箱门、垃圾桶等处无灰尘、无污迹、无斑点等废弃物;楼道保洁:楼道内无杂物、无纸屑、无污迹,清洁、干净。擦拭楼道里的门窗、玻璃、窗台、窗缝、各种标牌、开关面板、消火栓箱门、垃圾桶等,表面应干净、无灰尘、无水迹、无污迹、无斑点;楼梯保洁:楼梯扶手、踏步、踢脚线、开关面板、疏散指示灯箱擦拭干净,表面无灰尘、无水迹、无污迹、无斑点;公共卫生间保洁:卫生间地面用墩布由里到外将地面擦拭干净,并随时清洗、擦拭。卫生间墙壁、面盆、台面、镜面、大小便池保持内外光洁,无污垢、无积水、无斑垢、无斑点、无积尘。保证厕所内无异味、无浪费用水现象。水龙头干净无明显污渍。天花板、灯具、墙角无积尘、无蜘蛛网,每月不少于1次对隔断门、洗手池、水龙头等进行消毒;照明设施至少每半年清洁一次,保持灯箱、灯罩外壳无破损、无积尘、无污迹,灯罩无死蚊、蝇、虫;保持消防栓、消防箱、报警器、火警通讯、灭火器、烟感器、扬声器等表面无积尘、无污渍;办公楼外公共区域及院落应每日清扫和冬日进行积雪清扫,保持地面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沟、渠、井无满溢、无杂物、无异味;各类告示牌、照明、灯具、栏杆、立柱、反光镜等表面无积灰、无污垢;各进出口台阶地面、地垫无污渍;办公楼内单身公寓、值班室、休息室的保洁和被褥的换洗;地下室一层及办案区室内保洁;电梯轿厢应每日清洁,保持地面干净,无垃圾杂物,四壁洁净;负责办公楼内及院内绿植及外围绿化的养护管理,需自备绿化养护工具,有计划的对养护范围内花卉、草坪、绿植等浇灌、修剪、施肥、防风防寒、病虫害防治等进行养护管理。

三、附属设施日常管理维护服务

1、任职要求: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的规定,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山西省职工劳动保障规定的各类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险)和意外保险。

2、岗位职责(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自备公共设施维护工具,负责上下水管道、落水管、门窗、门锁、照明、低压电器等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养护;负责消防设施、供水、供电、供暖等配套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电梯的正常运转管理;对房屋结构涉及到使用安全的部位要每年检查不少于3次,做好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和保养记录齐全,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协调专项维修。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应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要及时提出报告与建议;保证配电机房环境符合设施设备要求,保持环境整洁,无渗透、无积水、无杂物堆放;设备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鼠及虫害发生;建立配电室值班制度;每日巡查公用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有切实可行的年度设备保养计划及巡检计划,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管理,并做好维修养护记录、资料存档;每日巡视院落、楼道等公共部位照明设施等,及时修复损坏的照明设施;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持设备完好,每年对变配电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并做记录。同时负责停电后,备用电机的启动及正常使用;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持设备完好。每日检查各类水泵、管道、阀门等,确保给排水系统通畅和设备运行正常,供水压力应符合要求,仪表指示准确,无跑、冒、滴、漏现象;每季度检查排水总管、污水坑、排水沟渠(井),使排水畅通无堵塞;定期对水泵、管道进行除锈保养;定期对污水处理系统维护保养;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按期进行维护保养;按质监部门要求,每年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测并获得《安全检验合格证》,确保其在有效期内运行;设专人监督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认真落实维修保养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设专职管理人员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应每日巡查,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电梯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和相关部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有可能发生的例如停水、停电、管网堵塞及水污染等有相应应急预案;重大节日前装饰灯悬挂及维护。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年

服务标准: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87号令74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等的规定达到验收标准。

五、评审专家:田谊 丁俊 霍志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

地 址:朔州市朔城区鄯阳街西延线

联系方式:153*****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朔州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

地 址:山西省朔州市经济开发区招远路8-3号

联系方式:03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伟 彭海琴

电 话: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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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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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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