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鹤大线响水寺桥改建工程监理

金普新区鹤大线响水寺桥改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普新区鹤大线响水寺桥改建工程已由大连市交通运输局以《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3年大连市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大交发[2023]15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金普新区鹤大线响水寺桥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大交发[2023]175号)和《大连市航运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关于转发《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金普新区鹤大线响水寺桥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的通知》(大交航物[2023]1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贴(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鹤大线响水寺桥位于金普新区境内,桥梁中心桩号K1664+145,原桥建成于1982 年;桥梁跨径布置为1-(净)30m,桥面净宽10.0m,两侧各设 0.5m 宽混凝土防撞墙;上部结构为石砌空腹式板拱,下部结构为石砌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设计荷载:汽车-15 级、挂车-80。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方案》,属于承载能力适应性不足桥梁,同意拆除旧桥,原址新建 1-35m 预应力简支T梁桥。

新建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 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 1/100,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可更换部件栏杆、支座等 15 年),抗震设防烈度VII度,抗震措施等级二级,防护等级 SB 级。投资额为659.3万。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①工程全部范围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期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监理。②监理工作期限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2.3计划工期: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0月01日,计划交工时间:2023年12月20日。

2.4本项目监理投资额:7.3075

2.5投标保证金:0.0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等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企业业绩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①本项目中类似项目业绩指公路工程施工(须含桥梁)监理业绩,且质量合格(下同),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

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 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人员

项目总监(1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且担任项目总监,且无在岗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其他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0年-2022年)每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均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计算)。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有意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会员入库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07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不组织。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20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6.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一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依据,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l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http://ggzyjy.dl.gov.cn/TPFront/)(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基本建设处、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

电 话:0411-********、0411-********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01号、大连市大连市金州区和平路3号

招 标 人: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大连金普新区斯大林路793号

联 系 人:温工

电 话:041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623

联 系 人:张双双

电 话:04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工程 改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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