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谁执法谁普法》广播直播互动访谈栏目《我执法、我普法》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州市司法局《谁执法谁普法》广播直播互动访谈栏目《我执法、我普法》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福州市司法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
联系方式:059*****5901
供应商(乙方):福州广播电视台
地址:福州市远洋路1号福州电视中心
联系方式:137*****369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广播直播互动访谈栏目 | 1(项) | ¥388,000.00 | ¥388,000.00 | (一)《我执法、我普法》音频+视频产品全媒体直播,全年30期。 继续制作《我执法、我普法》全媒体节目,在原有制作基础上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执法现场说法”等新制作形式。在福州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上午主要时间段(10点至11点)播出全国唯一档《我执法、我普法》大型常态化广播普法访谈栏目。同时段,《我执法、我普法》户外视频直播在福州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微信公众号,“看福州”抖音号同步直播。 由市司法局整合我市法治资源,邀请福州市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组织2家司法机关及市律师协会的有关负责人走进直播间上线,节目安排周播,全年以此类推顺延排班,形成常态,全年每家单位可安排1-2次上线。 根据每个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和各部门执法重点时段邀请相应执法单位上线(如“3·15”“5·1”“6·5”“12·4”等节点)。直播时间:每周一天上午高峰黄金时段(上午10点至11点),时间60分钟。直播地点:福州市市民行政服务中心福州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直播间。 节目将由新闻广播长期从事法律节目的专家型主持人担任,并在该栏目的基础上,建立法律服务团,打造权威性、实用性、服务性的普法节目。 (二)《我执法、我普法》配套新媒体微信制作推送,全年30期。 根据《我执法、我普法》节目制作亮点,编辑制作《我执法、我普法》节目内容二度传播的专题微信策划——《执法说法》微信专栏(图文+节目视频)。专栏资源与“*****”法律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共享,实现深度捆绑,融合互动。 (三)精编制作《<我执法、我普法>经典全媒体普法短视频合辑》,全年30期。 结合《我执法、我普法》节目资源,筛选全年各部门执法普法经典案例30个,选取优秀直播节目内容,精编制作《我执法,我普法》短视频30个,在新媒体开设《<我执法、我普法>经典全媒体普法短视频合辑》专栏、将《我执法、我普法》节目精彩视频内容提炼,寻找新角度,探索更深入,形成“二次宣传”效应,最大效益化地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媒体融合的效果。 (四)配合制作《<我执法、我普法>全媒体普法节目汇报片》 配合制作全媒体节目《我执法、我普法》宣传产品成果展示汇报片,可在福州广播电视台“看福州”抖音账号、福州新闻广播微信公众号、“12.4”宪法日活动现场播出。 |
合同金额: 38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9月01日至2024年08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2023年08月31日
2023年08月31日
无
合同附件:
福州市司法局
2023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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