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四川石化大检修期间环境监督驻点帮扶和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四川石化大检修期间环境监督驻点帮扶和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30*****

二、项目名称:四川石化大检修期间环境监督驻点帮扶和监测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申旺路519号7幢H座 280,0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区百草路898号成都智能信息产业园C1003室 3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四川石化大检修期间环境监督驻点帮扶 四川石化大检修期间环境监督驻点帮扶 满足磋商文件采购包1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满足包1四川石化大检修期间环境监督驻点帮扶服务内容和要求 280,000.00

合同包2:

服务类(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其他服务 开展四川石化大检修期间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 组织监测团队对大检修期间的废气、噪声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满足包2开展四川石化大检修期间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服务内容和要求。 1.固定排放口废气污染物监测分停工、检修、开工三个阶段(结合退料、置换、吹扫情况,确定监测取样时段),分别对约26个排放口进行监测,监测因子根据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学行业相关标准确定。每个排放监测因子预估为不超过24项,同时记录气象参数;每次采样1小时,每个排口采样为平均2次(根据相关排口现场实际情况确定,1-4次)。 2.厂界废气污染物监测分停工、检修、开工三个阶段,选择下风向厂界,设1个监测点,对VOCs(117项)及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每次采样1小时,每天采样4次。 3.厂界噪声监测分停工、检修、开工三个阶段,在厂界四周设4个点位,每次连续监测一个昼夜。 4.供应商负责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组织排放抽查监测工作,针对工业排放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制定完备详细且有效可行的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实施方案中应包括但不限于监测方案、项目进度保障方案、质量控制方案、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5.供应商根据监测对象、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等进行详细查勘并制定监测实施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及要求完成监测任务。供应商统一进行采样和分析监测,有效避免环境监测工作的系统误差及随意性,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 ★6.供应商承诺在接到监测任务通知书 2 个小时内到达采样地点进行采样工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在完成监测任务,样品采集及样品分析所采用的技术标准及方法,优先使用国家和环境监测标准方法,其次使用地方标准方法或自建标准方法,无国家、环境监测和地方标准的,使用国家或国内通用分析方法。 8.供应商在监测过程中,须接受采购人质量控制核查。具体核查措施包括:对现场采样及样品运输进行核查、实验室分析监督检查、盲样考核、实验室比对分析、监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审核。 9.供应商在完成监测任务时,必须制定完善的质控方案,采取措施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10.供应商应具备完善详实的组织机构、运行制度、管理分工及岗位职责、日常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和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 11.供应商在完成监测任务时,在所提交的监测报告中,须结合监测对象的实际现状,根据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或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批准的排放标准,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 12.供应商对出具的监测数据负责,监测报告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参照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监测报告最新的统一格式出具。出具的监测报告须符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及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质量要求,监测报告中必须标明各项指标的检出限值、排放标准限值及参照执行标准评价结论。 13.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编制服务方案包括需求分析方案(项目背景、监测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监测实施过程重难点及建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人员岗位职责分工、监测计划、监测点位、监测设备配置、厂界噪声监测措施、维修点废气排放监督性监测措施、厂界废气污染物监测措施、固定排放口废气污染物监测措施)、服务质量保障方案(监测服务质量控制目标、监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应急监测服务方案)。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满足包2开展四川石化大检修期间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服务内容和要求。 34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文艳(采购人代表)、温晓彬、叶国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元(采购包1收取代理服务费8000元,采购包2收取代理服务费8000元),由中标 (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 (成交)供应商支付,中标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0*****210*********[2023]*****。2.采购包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30万元;采购包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35万元3.采购品目信息:C********其他服务。4.监督机构: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成都市彭州市致和街道清林西街 28 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尚品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9号可采优城二栋二单元A座10楼1001B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28-********

四川尚品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1日


相关附件: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监 监测 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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