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钢铁公司热轧厂加热炉烟气余热回收节能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采购意向
宁波钢铁公司热轧厂加热炉烟气余热回收节能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采购意向
一、项目概述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为实现热轧加热炉烟气达标排放,同步提升余热回收利用水平,在前期沟通交流、方案论证的基础上:
1、拆除现有的3台热轧余热锅炉,重新建设3台热轧余热锅炉,满足热轧最大烟气量(单台******Nm3/h)工况要求,与热轧加热炉烟气脱硫设施实现工艺匹配。
2、对现有蒸汽管网进行优化完善,满足蒸汽外供及3#余热发电中压补汽的要求,实现余热资源的深度利用。
3、对原有的热轧加热炉汽化冷却蒸汽进行过热提质。
4、建立一个数字化智能热力平衡管控系统,集成到能源中心调度系统、智慧管控平台以及配套新增移动端APP。使蒸汽平衡更具灵活性,根据蒸汽平衡要求实现热源发生量与内外部用量的自动实时调整,提升蒸汽系统运行效率,减少蒸汽系统损耗。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商洽前一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列入负面行为清单。
3、节能服务公司融资能力较强,银行信用等级优良,注册资金实缴不少于1000万元。
4、供应商《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明确含有节能服务、技术服务、诊断、设计、改造、运营或电力工程总承包及技术咨询等相关内容,并在余热回收领域有类似业绩。供应商(投资公司)委托的设计单位须满足有效期内工程设计电力工程或化工或冶金专业乙级资质。施工单位须满足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或土建贰级、锅炉安装B级(相当于原贰级)、机电安装贰级、GC2工业管道安装及以上资质。本项目需设置项目监理,供应商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二、服务时间、地点、方式
1、服务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2、交接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3、服务方式:合同能源管理
三、其他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
1、服务供应商于次月15日前完成节能数据统计并办理费用结算手续,经甲方确认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宁钢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天内付款。
2、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3、服务供应商需提交1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30万元安全风险抵押金。
四、商务接洽的时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且意愿接受“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并希望进一步洽谈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9月15日前,将本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作证资料、联系方式、委托联络人等信息通过邮箱,发到nhsw@ningbosteel.com我公司将甄选后与之联系,做进一步沟通了解。
五、其他声明
1、除已是宁钢合格供应商外,我们建议有合作意向的潜在供应商通过指定邮箱nhsw@ningbosteel.com投寄资料,以确保相关资料得到最恰当的关注。
2、我们保证会通过一定组织形式审阅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并以此决定进一步接洽的可能,但不保证所有投寄资料均得到回复。
3、如需业务帮助,请联系137*****277。
4、如遇廉洁援助,请实名向公司纪委信访邮箱tousu@ningbosteel.com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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