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乐村垃圾压缩车(二次)预中标结果

金乐村垃圾压缩车(二次)预中标结果

昭君镇金乐村垃圾压缩车采购(二次招标)

发包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XSZB(2015)H167

一、发包概况

【昭君镇】金乐村垃圾压缩车采购(二次招标)项目于2015年11月11日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发包公告,2015年12月3日在兴山县昭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昭君财政所三楼招投标室)召开发包会,并于2015 年12月 3日完成发包工作。根据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金乐村委会已确认发包结果,现进行公示。

二、评审基本情况:

本项目发包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共有13家单位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本项目资格及符合性评审情况为:因兴山县苏成商贸有限公司、随洲市腾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湖北众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随洲市兴力专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湖北成龙威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宜昌高新区成功环卫商行等6家单位没有参加开标会;实际参加该项目公开招标会的只有7家单位。在资格审查中。因兴山县农友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总价与明细价不符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其余的6家单位报价评定为有效报价。报价情况:报价最低的是湖北宏宇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报价为16.5万元,第二名是宜昌恒盛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报价为17.3万元

三、抽签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招标控制价

190000.00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宏宇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宜昌恒盛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65000.00

173000.00

单位造价(元/ ㎡)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工期

30天

30天

投标人资质证书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

委托代理人姓名

王清宁

熊书成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5 年12月4日 17 时至2015年12月9日 17 时。

五、异议与投诉

承包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抽签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抽签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做出答复前,将暂停发包活动。

承包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发包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发包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发包人:昭君镇金乐村委会

地址:金乐村

联系人:向正兴

电话(传真):134*****567

2.招标代理机构:昭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昭君镇

联系人:李德刚

电话(传真):189*****875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昭君镇纪委

地址:昭君镇

联系人:牛晓林

电话(传真):180*****898

发包人:金乐村委会(单位盖章)

标签: 昭君 垃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昭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