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溧水地方中晚籼稻双向竞价以采竞销交易公告

江苏南京溧水地方中晚籼稻双向竞价以采竞销交易公告



受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地方中晚籼稻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23年9月 5 日 10:15

(本公告为不同仓稻谷的购销双向交易,先轮入11号仓,后轮出1号仓)

(二)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江苏地方粮食购销合作(以采竞销)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采竞销)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采竞销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销售出库粮食

1.1品种及数量:2000吨中晚籼稻, 共1个标段。

1.2质量:以仓库实际质量为准,竞价方可以事先实地看样,看样时间联系委托方商议决定。未看样参与交易的视同认可标的质量。参与交易视同对委托销售粮食的各类质量指标充分认可,自觉履行成交后各项义务,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进行商务申诉,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中标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储备粮食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1.3出库竞拍底价:2840元/吨,卖方散粮汽车板价。

1.4出库期限:待11号仓2000吨轮入完成后,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16日。

1.5交收地点: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毛公埠库1号仓

2.采购轮入粮食

2.1 品种、数量:2000吨 中晚籼稻, 共1个标段。

2.2质量要求:必须是2023年产新稻谷,严禁掺混陈粮,违者没收全部保证金,并移交粮食和市场执法部门处理。

中晚籼稻谷质量要求:2023年产中晚籼稻,等级国标二等及以上,①出糙率≥77%;②谷外糙米含量≤2%;③水分≤13.5%,水分超过14%拒收;④杂质≤1%,除杂进仓,过筛清理,筛下物原车带回;⑤互混率≤5%;⑥黄粒米≤1%;⑦整精米率≥47.0%,出米率≥67.0%;⑧色泽、气味:正常;⑨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重金属、黄曲霉毒素B1)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符合拒收。不符合质量指标的委托方有权拒收。经委托方初检合格后,进行入库,粮食全部入库后,委托方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对入库粮食质量进行全仓检验,如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委托方有权无条件全仓退货,货物由中标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2.3入库固定价格: 2820 元/吨,散粮到库价。

2.4轮入时间:2023年10月15日前(2023年10月15日前,采购合同履约数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数,否则视同竞价方违约,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先执行采购合同,再执行销售合同。如采购合同违约,销售合同一同默认按违约条款处理。)

2.5交收地点: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毛公埠库11号仓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活动。

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有权依照本次交易公告、《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等交易规则,撤销成交合同并采取提示、劝告、扣除或划转保证金、加入黑名单、限制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等措施,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索赔、任何花费(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因遭受行政执法而支出的罚款与费用等)。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及经纪人,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5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21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900100*****0711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销售阶段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手续费0.8‰,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一)销售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销售合同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江苏市场退还中标方销售阶段扣除手续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销售合同交款、交割期为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16日。

(二)采购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2023年10月15日前)内按到货进度付款,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100%,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相应的有效收购证明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双方交收完毕后江苏市场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采购阶段的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江苏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八、联系方式

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赵先生 180*****030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李佩璇 189*****971

孙先生181*****613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189*****170

(传真)025-******** (财务部)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

2023年9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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