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网络线路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网络线路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朔政采[2023-046]C35-C27

二、项目名称: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网络线路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北旺庄街道振武街南侧、顺义路西侧

成交金额:5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网络线路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右玉交警大队,视频专网;平鲁交警大队,视频专网;应县交警大队,视频专网;山阴交警大队,视频专网;怀仁交警大队,视频专网;二大队,视频专网;四大队,视频专网;山阴交警大队缉查布控数据专网;平鲁交警大队缉查布控数据专网;怀仁交警大队缉查布控数据专网;右玉交警大队缉查布控数据专网;应县交警大队缉查布控数据专网;二大队缉查布控数据专网;交警支队大楼互联网;市政务大厅查验专网;朔州市气象局数据专网;支队直属三大队互联网;110指挥中心数据专线;南环停车场视频监控;北旺庄停车场视频监控;元元路交叉口视频监控;二大队吉庄中队卡口等。

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确保租赁线路按照每月巡检一次的周期执行。巡检结束后,根据巡检情况,如实向采购方出具巡检报告,由采购方进行签字确认,维护部门留底备查。

2.供应商须确保租赁线路在接到故障申报后的2小时内完成故障恢复、同一线路年度故障重复发生次数控制在3次以内,同时,年度业务中断总历时控制在3小时内。

3.如在特殊情况下2个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供应商须保证免费提供备用线路,不影响采购方正常使用。

4.供应商须确保所提供的线路服务能在所属的交警智能管控及集成指挥平台正常使用,保障业务数据的正常回传。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

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87号令74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等的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

五、评审专家:宋家衡、陈海斌、王根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朔州市安泰西街19号

联系方式:03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朔州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

地 址:山西省朔州市经济开发区招远路8-3号

联系方式:03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强 王素清

电 话:0349-*******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网络线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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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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