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永堌镇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萧县永堌镇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
二、项目名称:萧县永堌镇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大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宿州市黄口镇黄新路中段188号
成交金额:*******.52元,大写:壹佰肆拾伍万壹仟捌佰叁拾陆元伍角贰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萧县永堌镇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 施工范围:项目安排萧县永堌镇马庄行政村、山窝行政村、窦庄行政村,进行农村黑臭水体清淤治理,水体面积约*****平方米,农村黑臭水体生态修复及养护约*****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施工日期:20日历天 项目经理:朱小妹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7566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思团(组长)、孟令伟、梅新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瑞祥小区,联系人:徐工,联系方式:193*****97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萧县永堌镇人民政府
地 址:萧县永堌镇
联系方式:王部长 139*****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瑞祥小区
联系方式:徐工 193*****9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部长
电 话: 139*****071
十、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情况
3.成交结果公告
0天0小时4分
0天0小时0分
标签: 黑臭水体综合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