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办事处业务辅助规范化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办事处业务辅助规范化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30*****

二、项目名称:业务辅助规范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天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1-1幢5层7号 4,929,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天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就业服务 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办事处业务辅助规范化服务采购项目 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办事处业务辅助规范化服务采购项目 (一)技术要求(功能和质量要求) 1、主要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只承接劳务关系的代理,人员工资标准等由采购人自行决定,供应商只收取每人的管理服务费用。 (2)派驻具体人员及担任岗位由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办事处按程序招录决定,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接招录过程的服务。为做好承接关系,原有人员的留用情况由采购人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进行辞退,同时成交供应商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缺口人员补充。 ★(3)供应商须为派驻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主要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补充险、住房公积金,负责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申领;并能及时、有效解决派驻人员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产生的相关问题等。 (4)供应商须保障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资金费用安全,除供应商的服务管理费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随意列支。供应商须按月向采购人提供费用明细表(派驻人员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管理费,包括个人和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5)对派驻人员的有关个人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并妥善保管。通过人事信息、电子化等管理手段,制定人员(变动)档案和数据管理的规章和流程,包括对每个人员的有关法定缴纳费用的台帐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实时更新。 (6)派驻员工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在取得采购人书面处理意见书后方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7)设立24小时专人服务电话,及时解答员工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8)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 ★(9)派驻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随时解除派驻: ①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②被证明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采购人制定的规章制度。 ③被证明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采购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招录人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征信证明;(3)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35周岁;(4)原则上均应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综合执法岗人员原则上为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5)具有岗位要求的教育背景、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技能及工作能力;(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派驻员工的薪酬管理、法定社保办理等工作,避免发生劳务纠纷、劳动仲裁、诉讼事件等。供应商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的所有劳资纠纷和调整管理纠纷。 (2)全体派驻人员工作时间及具体休假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做具体安排。 ★(3)本项目派驻人员为65人,本项目人员工资为*****元/年/人,此费用为固定费用。管理费1200元/人/年,为可竞争费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按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929,6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嘉、岑樱树(采购人代表)、龙辉、张杰、袁卫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代理服务费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采购计划文号:[510*****210*********[2023]*****],2、采购预算:495.3万元;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就业服务;二、监督管理部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库〔2022〕3号)执行“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绛溪街116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老师

电话:028-********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5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天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pdf

标签: 业务辅助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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