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运维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运维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福建易华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569号厦门中心F座912室 | 3,398,112.60元 |
采购包1(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运维服务):
服务类(福建易华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硬件运维服务 | 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运维服务 |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范围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投标文件 |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投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 | 年 |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服务质量依据 | 3,398,112.60 |
采购人代表: | 张绍游 |
评审专家: | 陈成威 、 朱庆勇 、 林伙海 、 黄华南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本项目以中标价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c.中标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全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运维服务:3.076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经审查,福建易华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给予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
名称: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11-12楼
联系方式:0592-*******
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18A、B、C、D、E、F单元
联系方式:0592-*******
项目联系人:游毅超
电话:0592-*******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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