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贵阳中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车水路GD(21)
**7号地块项目(三标段)施工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车水路GD(21)
**7号地块项目(三标段)施工
2. 工程地点:贵州省 贵阳市 南明区 贵州贵阳市南明区后巢乡上下坝
4. 资金来源:自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6. 工程承包范围:
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合同工期
工期:73
*日历天。工期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四、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
五、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陈道海,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号:晋
114******2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B类):true。
安全员姓名:常俊杰,职称:工程师,岗位证号:/
附:企业为派遣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名册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式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以非法人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无效。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可加第四、第五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在一式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1份,承包人执1 份。
*"> *"> 发包人: | 贵阳中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加盖电子印章) | *"> 承包人: |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加盖电子印章) |
*"> 法定代表人: | 徐贵献 | *"> 法定代表人: | 林其涛 |
组织机构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地 址: | | 地 址: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169号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 |
委托代理人: | 王晶 | 委托代理人: | 余友佳 |
电 话: | 18684111541 | 电 话: |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信箱: | | 电子信箱: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京瑞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西矿街支行 |
账 号: | | 账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