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南溪镇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施工
云阳县南溪镇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施工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5年12月8日——2015年12月10日)
项目名称 | 云阳县南溪镇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9268 | ||||||||
招标人 | 云阳县南溪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标禾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云阳县南溪镇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九五建工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振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 中标人 | 重庆九五建工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82.982658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云阳县农业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云阳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 | |||||||||
云阳县监察局 | |||||||||
招标人:云阳县南溪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8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标禾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8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阳县南溪镇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已由云阳县农业委员会以云农发【2015】10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阳县南溪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国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建设地点:云阳县南溪镇新阳村、吉仙村。
2.2建设规模:建设基本口粮田面积1467亩。最高限价为101.2万元。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云阳县南溪镇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包含的内容。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个标段。
2.6分包情况:不允许分包。
********1">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或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工程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个合同标段进行投标。
********7">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yggzyjy.com)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图纸押金:/,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厅。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4">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yggzyjy.com)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云阳县南溪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标禾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云阳县南溪镇 | 地址: | 云阳县云江大道351号负一楼 |
邮编: | 404500 | 邮编: | 404500 |
联系人: | 唐老师 | 联系人: | 邱老师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2015年11月11日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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