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卫生健康局沐川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沐川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沐川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沐川县沐溪镇交通街713号
联系方式:158*****508
供应商(乙方):四川锦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
联系方式:199*****818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病媒生物防治 | 1(项) | ¥818,800.00 | ¥818,800.00 | ?三、技术要求 (一)消杀服务范围:沐川县建成区6平方公里范围以及利店镇和高笋乡建成区3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公共区域绿化带、公园、广场、公共厕所、车站、垃圾中转站、果皮箱、农贸市场、五小行业、污水井、雨水井、机关单位外环境、居民小区外环境等场所。 (二)消杀频次:(1)服务期内,开展2次消杀范围全覆盖病媒生物控制消杀服务,其余时间根据监测结果和采购人要求实时开展补充消杀。(2)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建成区病媒生物监测与评估(含病媒密度监测与控制评估、蚊蝇孳生地调查、重点待业及重点场所病媒生物侵害调查等)。 (三)消杀服务要求: 1、做好日常灭鼠除害的巩固工作,需要增设的防鼠设施应向采购人提出建议。 2、确保药物使用安全、有效投(施)药后,应向采购人指出需防护的部位和措施。 3、所使用的灭鼠毒饵、除虫药物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4、事先做好施药前提示,不能影响市民的学习、工作、生活。 5、确保对辖区内的动植物及公共设施不造成损害。 6、确保作业安全。若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展日常消杀维护,确保消杀效果。 8、统一、集中开展除“四害”工作时,提前10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方告知消杀服务时间。 9、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明确任务、文明作业。填写服务登记表,并请现场监督人员签字,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 10、派往采购人服务的工作人员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11、有责任指导采购单位修复、增设防鼠设施和做好日常灭鼠除害的巩固工作。需要增设的防鼠设施向采购人提出建议。 12、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在消杀服务期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四)消杀基本要求: 1、服务供应商按照爱国卫生管理部门的部署,做好本次病媒生物消杀服务工作,保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展2次消杀范围全覆盖病媒生物控制消杀服务,其余时间根据监测结果和采购人要求实时开展补充消杀。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建成区病媒生物监测与评估(含病媒密度监测与控制评估、蚊蝇孳生地调查、重点待业及重点场所病媒生物侵害调查等)。 (五)消杀服务质量要求:建成区病媒生物鼠类、蚊虫、蝇类、蜚蠊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
合同金额: 818,8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壹万捌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0日
履约地点:沐川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3年08月19日
2023年09月06日
合同附件: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09月06日
标签: 病媒生物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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