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货物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货物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货物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长春市和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号楼804室
中标(成交)金额:1,2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货物采购项目
货物类
名称:临界点干燥仪(A********教学仪器)
品牌:适安佳
规格型号:SCD-380A
数量:1
单价(元):******.0000
货物类
名称:扫描电镜(A********教学仪器)
品牌:国仪量子
规格型号:SEM3300
数量:1
单价(元):******.0000
货物类
名称:ZETA电位和纳米粒度分析系统(A********教学仪器)
品牌:真理光学
规格型号:sz902M
数量:1
单价(元):******.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泰礼、甄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货物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始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医科大学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联系方式: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玲玲、李馨悦、许帅宏、刘戎、冯熙雯、王亚男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货物类竞谈)最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