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货物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货物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货物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09-06 至 2023-09-07
撰写单位: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芦玲玲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货物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货物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货物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长春市和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号楼804室

中标(成交)金额:1,2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货物采购项目

货物类

名称:临界点干燥仪(A********教学仪器)

品牌:适安佳

规格型号:SCD-380A

数量:1

单价(元):******.0000

货物类

名称:扫描电镜(A********教学仪器)

品牌:国仪量子

规格型号:SEM3300

数量:1

单价(元):******.0000

货物类

名称:ZETA电位和纳米粒度分析系统(A********教学仪器)

品牌:真理光学

规格型号:sz902M

数量:1

单价(元):******.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泰礼、甄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货物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始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医科大学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联系方式: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玲玲、李馨悦、许帅宏、刘戎、冯熙雯、王亚男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货物类竞谈)最终.docx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央支持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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