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人社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青白江区人社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30*****

二、项目名称:青白江区人社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 成都市宁夏街136号 单价: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档案管理服务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 对青白江区人社局约*****卷在库人事档案提供分类整理、著录、数字化扫描、图像处理、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数据挂接,成品数据可通过《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V3.0》的效验,并能在《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V3.0》的青白江区版域正常使用。 (二)技术服务要求 1、项目质量要求 项目主要负责人对项目质量负责,严格按档案管理相关规定、采购人的要求实施档案数字化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有权对该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1)在库人事档案交接 根据采购人单位提供的移交清单获取相应实物档案,并按移交清单进行核对接收。供应商逐卷清点核对无误后,双方移交人在《批量出库清单》上签字确认。供应商分批领取归还所需整理、数字化的档案,并对领用的档案安全负责,如发生任何资料遗失、损坏等问题,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2)在库人事档案整理 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在库人事档案分类、排序。 (3)档案修裱修复 按照采购人要求对于纸张破损严重的资料应进行修裱,修裱托纸与原载体粘结牢实,但不得影响材料翻阅。修裱件应舒展平整,无皱纹,无起泡,拼对裂缝应准确无误,无变形走样、无损坏原载体和字迹。 (4)目录著录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和采购人要求进行目录建库。 (5)档案扫描字化规范》(DA/T 31-2017)和采购人要求进行扫描。质检确保目录与图片挂接准确率达到100%,抽检合格率达98%(含98%)以上。 (6)图像处理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和采购人要求进行图像处理、命名、存储和安全管理。 (7)数据存储 为保证数据安全,供应商对已完成数字化的数字文本和数字图像,统一使用采购人指定的存储设备进行存储,并按采购人要求分类存储。 (8)更换档案袋 更换人事档案袋且人事档案袋按甲方提供的样品制作,粘贴档案标签,档案标签的姓名与档案袋里实物档案属同一人。 (9)成品质检 为保证数据质量,供应商对已完成的成品数据,含纸质档案整理分类和数字化成品数据进行质量检查,若发现错误及时更正。还需将最终的成品数据,移交采购人指定的质检单位进行数据质检、数据挂接,其间产生的质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0)数据挂接 根据采购人要求,将质检合格的成品数据挂接到《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V3.0》的青白江区版域中。 (11)移交流程 供应商完成相关服务后,应按采购人要求即时将备份的数据以及经验收合格的实物档案移交给采购人,并上架排好。 2、档案保密与纪律 与供应商签订《档案信息保密条约》附加条约,签约供应商要全权负责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库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借口泄露档案中的任何信息,不得以任何借口涂改、伪造档案材料,不得将应归档材料据为己有或者拒绝、拖延归档。如有违反合约以及附属条约的行为发生,所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组织、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纪律责任。 3、安全保密和安全责任★(1)供应商必须承诺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并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协议书,承诺承担档案数字化服务期间档案安全保密责任。保证资料的安全保密性,严禁工作人员对资料及资料信息的擅自复制、传播行为,做到绝对不外泄任何信息。(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2)提供服务团队成员备案表(包括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保密人员培训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所有进入加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实行挂牌制度。 (4)本项目制作过程中形成的数字文本、数字图像、工作记录及其他所有材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在任何情况下,供应商都不能将其带出工作场地,提供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含样本展示),否则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进行数据移交时,供应商电脑上的数据必须在采购人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彻底清理,同时移交该批次服务加工过程的工作记录。 (6)不得在加工场地使用与该项目无关的设备。 (7)严格执行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 4、项目总体要求(1)项目所需场地、桌椅、水电数字化所用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及其他设施设备、粘贴纸、打印纸、参考材料袋及档案袋由供应商自备,数据交换专用移动硬盘、文件备份服务器由采购人提供。 (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及采购人的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遵守加工场地管理方作息、出入等日常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涂改、污损、破坏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如有违者,将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 (3)人员进场后未经采购人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撤离。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接受采购人实时检查与监督,禁止供应商擅自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禁止连接互联网;设备撤离前,必须经过采购人进行安全检测并签字确认。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80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执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94 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川人社发【31】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 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22 号); DA/T68.4-2022 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档办发〔2014〕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著录规则》(DA/T 18—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 《成都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及排序标准》; 《成都市社会人才人事档案影像扫描业务工作标准》; 《成都市社会人才人事档案数据采集业务工作标准》; 《成都市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纸质档案规范整理业务工作标准》;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川人社办发〔2022〕22 号)。 如有最新标准或最新政策按照最新标准或政策执行。 6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国威、潘宇、任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根据合理成本加利润的原则,代理服务费按定额*****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95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中路16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

联系方式:187*****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跃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三瓦窑街347号锦江派行墨坊408室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28-********

四川跃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6日


标签: 人事档案 数字化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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