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开评标系统测试项目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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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营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22-JKFKQL-F1011

招标人:某部队

招标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6月


特别提示:投标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应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开始截止时间,提前或逾期送达(含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二、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其账户汇出(采取银行保函的除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三、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有效期和审核信息。

四、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单位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胶装成册、密封。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署。

五、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必须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价格文件》一式五份,单独装订,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信封表面标明“价格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等信息,投标时单独递交。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单独递交《价格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七、投标文件中除《价格文件》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次投标报价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八、投标文件中相关复印资料应清晰、可辨认,投标中请自带原件备查,如资料模糊,且不能现场提供原件,可能视为未提供该项资料。

九、评标现场,将通过地方税务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网站等网上核实相关资料真伪,一经核实虚假投标行为,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并给于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十、供应商发现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前附表

本表是对本采购文件重点内容的集中说明,需重点关注。如与下文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表为准。

序号

项目

内 容

1

项目概况

营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

采购机构: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思雨、康进、张跃、王艳霞

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 73.72万元

2

投标供应商

资格条件

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四项: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

投标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壹万肆仟 元整(¥ *****

交纳截止时间: 2022 年 07 月 15 日 13 : 30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实际收款为准。

缴纳办法: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基本账户转账至投标保证金账户。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中国工商银行上地支行

开户银行: 020*****191********

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三项。

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后 180 日

5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包括3部分: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价格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书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资格证明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电子投标文件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供应商应自带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防损坏。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须采用U盘或光盘刻录;

(2)应加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每包单独密封;

(3)电子投标文件为纸质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正本的PDF格式和DOC格式文档,目录与相应内容具有链接索引功能,文件名格式:“第X包-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6

招标文件

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后在原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并及时通知投标供应商。采购标的、关键技术参数和资格条件变更的,须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22 年 07 月 15 日 13 : 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 2022 年 07 月 15 日 13 : 30 (北京时间)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楼华成大厦四层第一会议室

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8

开标时间

地点

开标时间: 2022 年 07 月 15 日 13 : 30 (北京时间)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楼华成大厦四层第一会议室

9

评标方法

及标准

采用 综合评分 法

评标标准: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五条评标相关内容。

10

中标服务费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向中标单位收取。

缴纳要求:

(1)上述费用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额缴纳完毕。

(2)中标服务费转账汇款时务必备注款项用途:如“中标服务费”,因款项用途备注不明确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错款退还需要扣除相应手续费。务必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可简写,不可不填。未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财务部门不予受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西三旗支行

账 号: 020*****092********

11

付款及结算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12

交货时间

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13

导致无效投标因素

1.首页特别提示投标注意事项中明确的无效投标内容。2.第三部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明确要求的内容。3.第三部分第五项开标与评标第(五)、(六)款中明确的无效投标内容。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营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2-JKFKQL-F1011

三、 项目预算:73.72万元。

四、 项目概况:每天负责各指定地点(北京东小口地区、涿州清凉寺街道地区、北京老三余地区)的垃圾清运工作。其中,厨余垃圾约18桶(120升/桶)、生活垃圾约65桶(240升/桶),同时能安排人员协助对厨余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绿植垃圾、建筑垃圾根据需要随时清运,绿植垃圾总数量每年不超过250方,建筑垃圾数量不定(节假日不休息)。

五、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不得为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被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2年06月23日至2022年06月30日(0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楼华成大厦四层

(三)发售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报名投标人首先在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信息登记系统上进行信息填报(免费),填报链接:http://oa.zggjzb.cn/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5830KyBY,公司信息提交成功后(不代表项目报名成功,也不能作为报名成功的依据)再现场现金购买。

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查阅或者购买招标文件(如资料不齐,恕不允许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近3个月社保证明)。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不得为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被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七、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07月15日13:00-13:30(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5日13:30(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楼华成大厦四层第一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

八、 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5日13: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楼华成大厦四层第一会议室

九、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部队

联系人:郭洪印

电话:158*****59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采购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思雨、康进、张跃、王艳霞

电 话:010-********-81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楼华成大厦四层

十一、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郭洪印

办公电话: 158*****595

2022年06月23日


特别注意:

(1)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仅委派一名被授权人代表进入递交响应文件现场,委派人员必须符合北京市实时防疫相关规定,佩戴N95或KN95口罩。并持有①72小时内核酸证明②北京健康宝“扫码未见异常”状态的健康码③14日内未离京的通信行程码④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书》及《参加开评标人员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方可进入开标现场,同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2)供应商不得委派来自境外及境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外埠进京(返京)需隔离但隔离期未满的人员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

(3)供应商人不得委派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热等症状的人员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

(4)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过程中委派的相关人员均须符合北京市实时防疫相关规定。


投标人承诺书

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人于 年 月 日在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开评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开评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开评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均为健康宝扫码正常,且近14天是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卫生健康委最新发布为准)或有密切接触史、不属于政府认定的确诊、疑似、无症状或者隔离观察者。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无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20分钟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的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6、自离开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区后14天内,本单位参加开标人员如果有发热或身体不适的情况,要及时就医就诊并主动告知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接待人员。

承诺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公章):

年 月 日


参加开评标人员信息登记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姓名

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近14天是否去过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卫生健康委最新发布为准)或有密切接触史、是否属于政府认定的确诊、疑似、无症状或者隔离观察者

备注

投标人:

盖章(公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营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1. 具备清运垃圾以及消纳垃圾的相关资质和手续;具备同时开展北京、涿州地区垃圾清运能力。
  2. 每天负责各指定地点(北京东小口地区、涿州清凉寺街道地区、北京老三余地区)的垃圾清运工作。其中,厨余垃圾约18桶(120升/桶)、生活垃圾约65桶(240升/桶),同时能安排人员协助对厨余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绿植垃圾、建筑垃圾根据需要随时清运,绿植垃圾总数量每年不超过250方,建筑垃圾数量不定(节假日不休息)。
  3. 签订合同后,每季度付款1次。如超出清运数量,按方计价,总额不超过年度总额的3%。
  4. 能24小时响应特殊情况下的清运工作。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一) 概述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参与招标投标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和军队商业、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 定义

1.“采购项目”系指本招标文件描述的所需采购的服务;

2.“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 某部队 ;

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5.“中标人”系指经过招标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6.“货物”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所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软件、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

7.“服务”系指合同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维修、配件供应及其它义务。

(三) 合格的投标人

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

2.符合《招标公告》所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

3.能够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四)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 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1)。

(六)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七) 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浮25%向中标单位收取。

(八) 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招标人均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投标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招标文件

(一) 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投标人须知、合同样本、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构成。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版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二)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查询来源情况下,招标人可将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三) 招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

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时间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需要推迟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三、 投标文件编制

(一) 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二)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投标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以中文书写。确有需要时,相关内容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译文为准。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 投标文件组成(包括3部分: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

1.价格文件包括:

(1)开标一览表(附件1)

2.投标书包括:

(1)投标函(附件2)

(2)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附件3)

(3)技术规范偏离表(附件4)

(4)技术方案

(5)服务承诺(附件5)

(6)保密承诺书(附件6)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

(1)营业执照

(2)《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提供2021年06月至2022年06月内连续三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等;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不能提供完税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说明)

(4)投标人提供2021年06月至2022年06月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等;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不能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说明)

(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件8)

(6)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书中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本年度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公司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保函或电子回执单(附件9)

(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件10)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到开标现场需提供,附件11)

(10)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2)

(11)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3)

(12)投标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附件14,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人可以选择性提供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投标人近三年获得过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以提供的证书或牌匾复印件、网站截图或政府书面文件为依据,若证书正在办理,但已经公示的,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事业单位无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可提供上年度全年纳税凭证)

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网上公示截图。(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

③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以上序号①至③仅作为商务、技术评审依据,不作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要素。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按上述统一格式及顺序向招标人提供《价格文件》《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军队单位、事业单位等,如有别名的,应提供其为同一单位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如出现别名的,应视为同一单位。

审计报告和合同因复印件不清及合同复印件价格被遮挡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格式规定和签署

1.投标文件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标注页码。

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始部分应当有目录,以及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的项目索引。

3.投标人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4.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须单独封装。其中,价格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书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资格证明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电子投标文件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需提供电子版文件。

投标人应自带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防损坏。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须采用U盘刻录;

(2)电子投标文件单独密封,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电子版字样”;

(3)电子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价格文件除外)的DOC格式文档,目录与相应内容具有链接索引功能,文件名格式:“第X包-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5.投标文件必须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不褪色墨水填写。

6.开标一览表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7.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8.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9.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以及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 投标文件有效期

1.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80日内保持有效。

2.投标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的,招标人可与投标人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投标人拒绝延长有效期不影响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3.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六) 投标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所有报价按照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填报。

3.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各项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人不接受以上修正的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报价进行评定。若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报价或者重要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低价恶意竞争,其投标报价无效。

(七)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 元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须采取非现金方式交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内,未到账的投标将被拒绝。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需1份原件,投标时单独递交。采取电汇方式缴纳的,需提供1份电汇回执单复印件,投标时单独提交。

1)、若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请汇至下面帐户:

账户名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上地支行

账 号:020*****191********

2)、若供应商缴纳中标服务费时采用电汇方式,请汇至下面帐户:

账户名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西三旗支行

账 号:020*****092********

注意事项:

1)务必备注款项用途:投标保证金,因款项用途备注不明确或错误导致的错款,不可作为保证金使用,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支付,错款在项目结束后统一退还。

2)务必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可简写,不可不填。

3)未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财务部门不予受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证金退还流程:

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借“项目口令”登录供应商信息登记系统,自行下载保证金电子收据;

2)投标人自行打印保证金电子收据来我公司前台登记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3)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电子版保证金收据,投标人需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来我公司前台登记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3)虚假投标、串通投标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5)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6)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 投标文件递交

(一)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

1.价格文件须单独密封、单独递交,与其他文件合并封装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明确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4.电报、电话、电传、邮寄等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5.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招标人将拒收。

(二)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人将不接受对投标文件内容的实质性修改。

3.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修改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4.投标人撤回投标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的,必须补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的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投标人的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人时间为准。

5.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 开标与评标

(一) 开标

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申请改为比照竞争性谈判的项目,招标人可按照《军队物资采购评审管理办法》、《采购机构物资服务采购业务操作流程规范》相关规定处理。

2.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大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大会。

3.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公布检查结果。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密封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倒序进行唱标,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所有内容。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主持人组织当场作出答复并如实记录。

(二) 评标

1.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根据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分为技术评审组和商务评审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评标原则

(1)评标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对所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一视同仁;

(3)综合比较,确定评审排序结果;

(4) 报价最低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3.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技术和商务评审(依据表2、表3)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预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商务(不含价格因素)最终评分偏离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分均值±20%的,该成员的评分将被剔除,以其他评委的评分均值计算,作为该成员的评分计入总分值;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均超出±20%时,直接以全体成员评分均值计算,不再剔除。

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供应商平均报价一定比例(30%以上),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报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报价)供应商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对不存在低价恶意竞争的,由商务评审专家依据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分或者排序。

投标(报价)供应商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投标(报价)供应商报价平均值40%以上,不得推荐为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表1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审查项目

是否合格

投标人

……

说明

一、资格性审查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书

2.投标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书面声明

3.纳税资料、缴纳社保资料、审计报告、股东及出资人信息

4.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6.不得为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被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符合性审查内容

1.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密封完好

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

3.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4.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其他内容

综 合 评 定

说明: 1.合格打“√”, 不合格打“×”。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3.采购机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调整审查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表2

商务评审标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及规则

标准分值

价格

厨余垃圾最终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标准分值

基准价=合格报价方的最低报价

10

生活垃圾最终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标准分值

基准价=合格报价方的最低报价

10

绿植垃圾最终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标准分值

基准价=合格报价方的最低报价

10

建筑垃圾最终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标准分值

基准价=合格报价方的最低报价

10

业绩

根据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市场同类服务项目案例(合同额在50万以上),每份服务项目案例应包含:合同首尾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及服务信息页等资料,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标准分值。

5

企业规模

1.根据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净资产总额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

2

2.根据投标人近三年平均资产总额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

2

3.根据投标人上年度纳税总金额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

2

4.根据投标人缴纳社保的总人数排序评分,最高得标准分值,其他依次递减0.2分。

2

5.根据供应商成立年限(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进行评分,十年及以上得标准分值,其余依次递减0.2分

2

财务状况

1.根据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净利润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值,其余依次递减0.4分。

2

2.根据投标人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值,其余依次递减0.4分。

2

信誉情况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

1

合计

60

说明:1.每项评分不得为负分;

2.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项目未提供,该项不得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表3

技术评审标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及规则

标准分值

技术评审

40

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

1.组织构架设置合理、由明确管理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完整科学。最优的得标准分,依次递减0.5分。

4

2.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想象、可操作性强、任务时间节点清晰、服务方案和突发困难应对方案齐全。最优得标准分,依次递减0.5分。

3

3.具有完备的公司章程、财务人事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得标准分,没有得0分。

1

服务团队

1.综合比较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及实施团队情况,人员配备方案充分体现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人员配备齐全、专业性强、全面,人员素质高、经验丰富、专业技能全面、年龄构成合理、安排详尽且针对性强得标准分,其余按排名依次递减0.5分。

4

2.人员保障情况:人员招聘情况及人员稳定性,须提供相关制度、协议或合作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拟投入的设备情况

1.针对承诺本项目拟投入的关键设备清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评分,最优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

4

2.能提供大容积制式垃圾箱储存绿植垃圾,得标准分,否则不得分。

2

质量控制

1.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

1

2.具备有效的IS*****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

1

3.具备有效的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

1

服务方案

1.针对本项目服务特点、难点分析,定位准确、分析合理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4分

2

2.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培训方案、重点岗位人员保证方案,最优方案评分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4分

2

3.针对本项目的应急处置预案,最优方案评分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4分

2

4.针对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制度,最优方案评分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4分

2

5.针对本项目的考核及奖惩办法,最优方案评分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4分

2

服务承诺

供应商对服务标准、过程管理、质量保证、后续服务等方面做出承诺,内容全面且有针对性,第一的得标准分,依次递减0.5分,没有不得分。

3

合理化建议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合理化建议,完全符合项目实际且有利于项目实施、服务承诺,最优得标准分,其余按排名依次递减0.5分。

2

保密措施

1.保密制度和措施:按三分之二以上技术专家认定报价方的保密制度和措施情况进行评分。横向比较最优的得2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最低得0分。

2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评标委员会评审程序

(1)审阅招标文件。主要审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无效投标条款、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细则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规定要求。

(2)进行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3)解释和澄清有关事项。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填写《供应商澄清表》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能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报价、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等主要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是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

二是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三是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解释澄清出场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倒序进行。投标人澄清材料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全权代表签字确认。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

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者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招标人书面解释。招标人应当给予书面解释,但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评审。解释事项涉及投标(报价)供应商权益的,应当有利于投标(报价)供应商为原则。

(4)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含价格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在评审工作底稿上逐条记录评审项目得分判定依据、关键指标认定依据、投标(报价)人澄清承诺、横向比较差异、技术响应偏离等事项。技术评委只能按照技术评审标准进行技术评审,商务评委只能按照商务评审标准作商务评审。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分值的评分应当一致;财务状况、技术偏离、业绩等,应当以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表、检测报告、资质文件、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分值,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平公正评分。技术商务得分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供应商技术商务得分平均值30%以上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5)价格评审。评审委员会核对报价内容是否准确,并对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供应商平均报价一定比例(30%以上),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报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报价)供应商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价格分不得分,或者作为无效投标(报价)处理。对不存在低价恶意竞争的,由商务评审专家依据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分或者排序。

评审结果形成前,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网上查询、电话咨询、对比分析等方式,核查预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表、检测报告、合同文本、发票等证明材料真伪,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当及时向招标人反映,并取消相关供应商中标(成交)资格。

(6)复核评审情况。

评审委员会应当对评分情况进行核对,重点核对客观分值不一致、报价较高且预中标(成交)、报价较低且未中标(成交)等情形,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原因。

招标工作人员应当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重点核对评审底稿信息是否完整、客观分值是否一致、汇总计算是否准确、企业填报信息与专家判定不一致、排名前三名供应商分值相近等情形,如有问题应当要求评审委员会现场予以更正。

(7)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并排序。

中标数量:1家。

(8)出具评审报告。

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拟制评审报告。

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主要内容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逐页签字确认。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只签字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只写明不同意见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标报告的有效性。

评审委员会在项目招标(谈判)失败时,应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具体原因,出具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9)宣布评标结果。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在评审现场向全体投标人宣布公布评审结果,主要包括排序及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供应商名单及原因等,进行现场答疑。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但其他方面符合要求,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供应商名称且得到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现场认可的;

(2)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3)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授权代表有效签字的;

(4)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5.在商务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或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投标人参与项目前期咨询或招标文件编制的;

(3)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的;

(5)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

(6)投标人的投标书、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加注星号(“★”)的关键商务条款要求的;

(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0)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1)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的其他商务条款的。

6.技术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加注星号(“★”)的关键条款(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关键条款(参数)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资料支持的;

(2)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多项数的;

(3)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4)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中一部分的;

(5)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的其他技术条款的。

7.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前述第5条情形除外);

(2)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3)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4)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其他未满足对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要求的情形。

8.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2)法定代表人授权不符合要求的;

(3)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5)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参加军队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活动,致使该供应商受到处罚期间,该代理人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

(6)代理人同期(180天以内)代理2家以上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串标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的;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的;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其他联合行动的。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串标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串标投标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的;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采购预算、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的;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的;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其他串通行为的。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2)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

(3)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的;

(4)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5)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

(6)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

14.开标后对下列情况,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按照《军队物资采购评审管理办法》、《采购机构物资服务采购业务操作流程规范》相关规定处理。

(1)对采购数量、金额较少的项目,投标(报价)供应商只有2家的,采购机构可以采用传真等方式报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直接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按照至少2轮谈判、供应商3次报价程序,采用原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组织评审;

(2)评审中只有2家投标(报价)供应商符合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对采购文件是否有供应商质疑或者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放弃投标(报价)情况进行分析,认为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报下达采购任务的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招标项目采取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按照2轮谈判3次报价程序,采用原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继续组织评审,竞争性谈判、询价项目按照原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继续组织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予以注明。

(3)经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1家时,评标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投标人满足单一来源条件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注明;招标人应当将该项目在军队采购外网上公示1周(涉密项目除外),无其他供应商响应时,报采购管理部门申请变更采购方式。

(4)评审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参数、评审标准、采购预算等存在问题,导致供应商不足3家、竞争不够充分的,应当终止评审,并出具论证意见,提出采购文件修改建议。采购单位和采购服务站据此做出相关调整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或者变更采购方式。

(5)部分产品单价或者金额超采购预算,但中标总金额未超采购预算的,不视为需求部门(单位)不能支付。

1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六、 质疑与投诉

(一) 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投诉,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和投诉,匿名质疑、投诉不受理。

(二) 质疑由招标人设立的质疑处理机构受理,投诉由军队采购投诉处理办公室受理。供应商投诉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未质疑的事项,投诉不予受理。

(三) 招标人质疑处理机构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郭洪印

2.电话:158*****595

3.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四)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设立的质疑处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五) 供应商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向招标人设立的质疑处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1.招标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2.采购程序违反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3.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4.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

5.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六) 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七) 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质疑处理机构不予受理:

1.未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的;

2.超过质疑限期的;

3.书面质疑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4.提出的质疑事项已经明确答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条件。

(八) 质疑处理机构应当自质疑签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答复内容同时通知与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质疑处理机构在作出书面答复之前,可以采取现场解答的方式向质疑人通报初步处理结果。供应商认可处理结果的,可在出具书面申请后撤回质疑或者放弃质疑,质疑处理机构不再进行书面答复。

(九) 供应商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质疑处理机构应当驳回质疑:

1.无具体的质疑事项,或者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2.质疑内容涉及评审工作细节、其他供应商投标资料等保密事项且无法提供信息的合法来源的;

3.质疑已经处理并明确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

质疑处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无效质疑情况记录存档。

(十)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干扰军队采购活动的,质疑处理机构可以申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作出处罚。

(十一) 对质疑处理机构的书面答复及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质疑处理机构未答复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 上级部门 提起质疑。

七、 定标

(一) 确定中标人

1.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公示评审结果,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金额、供应商排名等信息,评审结果公示期一般为3日。评审委员会、招标人应当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招标项目中标人,对按中标比例确定中标人的采购项目,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人数量,按照评审排序依次确定2家以上投标人为预中选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照本须知“质疑与投诉”规定的程序处理。

排名第一的预中标人有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剔除出库),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评审结果等违法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排序结果依次确定其他预中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招标人有权根据采购任务变更等实际情况调整中标数量。

(二) 中标通知

1.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未中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草案的依据。若合同草案未获批准,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草案。《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草案不能作为中标人启动生产或备货的依据,应待正式合同签订后再启动生产备货,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八、 签订合同

(一) 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草案,合同草案经批准后签订正式合同。未经招标人同意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二)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投标文件、澄清承诺、说明、补正和《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四)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向他人转让或委托加工。

(五) 本次招标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1.5万元。

(六) 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供应商,起始时间自有关机关批准之日起计算。处罚起始时间之前,经有关机关批准签订的正式采购合同,可以继续执行。自处罚起始之日起,采购机构发给相关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草案自动失效。

九、 解释权限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服务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合   同

    (甲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服务名称)经 (招标人)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协议

d.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服务内容和数量

本合同服务内容:            

数量: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服务的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开标一览表

附件2:投标函

附件3: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附件4:技术规范偏离表

附件5:服务承诺

附件6:保密承诺书

附件7:业绩

附件8: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附件9:投标保证金保函(或电子回执单)

附件10: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件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1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13:拟投入服务项目的主要工作人员名单

附件14: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件15: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16:投标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附件17:财务数据汇总表

附件18:技术评审索引表

附件19:商务评审索引表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

投标报价(元)

投标保证金

(有/无)

服务期限

备注

1

厨余垃圾(120升/桶)

元/桶

2

生活垃圾(240升/桶)

元/桶

3

绿植垃圾

元/方

4

建筑垃圾

元/方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函

某部队: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采购活动,并对(包号或服务名称)进行投标。

一、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电子版投标文件 份。其中,《价格文件》5份单独密封提交。

二、 我方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并执行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

三、 本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180日内有效。

四、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

五、 我方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部要求,提供与招标有关数据或信息。

六、 我方承诺自愿遵守、执行军队采购管理法规制度及政策规定。

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地 址: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商务响应

偏离情况

备注

1

2

3

4

5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响应”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偏离的要具体说明,纸面不敷时,可以另加页。

2.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技术指标要求

技术指标响应

偏离

备注

说明:没有偏离时填写“无”。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服务承诺

(投标人自行编制。)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保密承诺书

某部队: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编号 、 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四、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招标人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招标人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

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用户

名称

项目

名称

项目内容

(包括同类项目)

合同有效金额(万元)

签订日期

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合计

备注:1.同类项目指本次招标的同类服务内容。合同有效金额是指合同中实际签订金额。

2.投标人应附合同复印件,按合同有效金额由高到低顺序装订,包括:合同首尾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产品/服务信息页。

3.投标人提供虚假合同的,按虚假投标处理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8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序号

名称

(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

(万元)

占全部股份比例

备注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注: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9

保函编号:

投标保证金保函(或电子回执单)

某部队:

本函是(银行全称)为(投标人全称)参加贵部组织 (项目编号) 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担保。

一、 保证金额(大写) 元(¥: )。

二、 在担保期内,我行收到贵部通知,说明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条件向贵部支付保证金。

(一)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二) 投标人虚假投标、串通投标的;

(三)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照规定签订合同的;

(四) 投标人在开标、评标期间干扰招标人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五) 违反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的。

三、 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生效,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有效。

四、 本保函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银行名称:(盖章)

银行地址:

联系电话:

开 具 人:(签字)

开具日期:


附件10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某部队: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通讯地址:


附件1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详细地址

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企业性质

授权代表

职务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真

单位简介

及 机 构

单位优势

及 特 长

职工

总数

生 产 工 人 人

工程技术人员 人

流动

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固定

资产

原值 万元

资金性质

生 产 性

万元

净值 万元

非生产性

万元

主要设施

设备情况

企 业 财

务 情 况

年度

收入总额

利润总额

税后利润

负债总额

主 要 货 物 状 况

服务

名称

上年产量

上年销售值

(万元)

主要用户

纸面不敷时,可以另加页。


附件13

拟投入服务项目的主要工作人员名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拟担任

职务、分工

姓名

职称

学历

专业

从业资格

相关工作年限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4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

(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 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注:本表后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5

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某部队: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诚信经营至今,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隐瞒任何不良经营记录和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6

投标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某部队: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7

财务数据汇总表

项目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度

平均数

备注

资产总额

净利润

营业收入

负债率

注:数值必须与审计报告对应数据一致。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8

商务评审索引表

序号

评审

项目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准

分值

所在

页码

备注

1

2

3

备注:报价方按照《商务评审标准表》编制此表,不得虚报、虚报、漏报。评审小组在评审时依据商务评审索引表进行核实打分。此表置于目录后。


附件19

技术评审索引表

序号

评审

项目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准

分值

所在

页码

备注

1

2

3

备注:报价方按照《技术评审标准表》编制此表,不得虚报、虚报、漏报。评审小组在评审时依据技术评审索引表进行核实打分。此表置于目录后。

,北京市,海淀区,昌平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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