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产业园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特色产业园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CG*******
二、项目名称:特色产业园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朋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425号星海远航大厦702
成交金额:*******.8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特色产业园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新建钢架联栋大棚,*****平方米;250KVA变压器1座;棚膜、自动卷膜器、电缆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周丽萍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234*****8573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家龙(组长)、田爱民、高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代理费*****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09月07日至2023年09月0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经济开发区丁丁彩印包装附属楼303室,联系电话:130*****02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薛楼板材加工园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砀山县砀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砀山县砀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许书记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经济开发区丁丁彩印包装前附属楼303办公室
联系方式:王工130*****02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30*****022
十、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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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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