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长海大厦转供电合同
上虞长海大厦转供电合同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上虞长海大厦转供电合同 | 采购公示编号: | ZJDYLYCGGS**********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3-09-05 09:39:29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3-09-08 09:39:31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上虞崧厦长海大厦电信设备接电协议书 甲方:绍兴上虞祥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分公司设在上虞崧厦长海大厦楼顶安装通讯美化站,场地由甲方免费提供。因通信工作需要,甲方愿意为该美化站提供工作电源,为保证双方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地供用电,明确责任,参照用电管理法规,并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条款如下。 供电方式: 在甲方崧厦长海大厦内接电。 二、供电质量: 按低压220V电压等级要求供电。 用电容量: 根据乙方要求,供5KW用电容量。 四、电价: 电价: 1.00元/千瓦时,本合同电费结算金额上限为[****** ]元。 五、电费结算方式: 1.因历史原因在和甲方签定转供电协议前已实际使用而未支付的电费,以及在原甲乙双方签定的转供电协议有效期内使用而未支付的电费有本协议承接支付。 2.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设备使用电费,每结算一次。乙方以转账的形式支付电费,同时甲方应出具电费发票单复印件,电费使用分摊(单位盖章)和符合国家规定的票据。 协议有效期: 2023 年 9月 20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七、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行业用电法规办理。 八、本协议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 甲方:绍兴上虞祥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上虞分公司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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