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东经济开发区雨污管网工程排查项目合同公告
湖南邵东经济开发区雨污管网工程排查项目合同公告
湖南邵东经济开发区雨污管网工程排查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8日
采购人(全称):湖南邵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
供应商(全称):邵阳荣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邵东经济开发区雨污管网工程排查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邵东财采计【2023】149
3.项目内容:
⑴雨污管网排查内容:园区企业内部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情况(平面位置、走向、埋深、管路规格、水流方向、性质、排水井、雨水篦等);水污染源位置、数量、污染特征、排水路径;清污分流、污水分流情况;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化粪池、隔油池、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设施等);企业纳管排放口位置、数量、规范纳管情况;园区管网建设情况(雨污分流、覆盖区域、雨污管网分布及排放去向等);管网破损、混接、错接、堵塞等情况;企业自主监测、管网维护制度建立情况。
⑵技术鉴别:对疑似涉及一类污染物的水污染源进行采样监测鉴定;对暗管可能存在的管网破损、混接、错接、堵塞等问题进行鉴别;对疑似超标违法排污的采样监测判定;对水污染防治工艺可行性、运行稳定性、达标可行性进行专家分析判定;初期雨水污染程度及收集处理必要性专家判定;水环境风险等级及水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必要性的专家分析判断;管网建设、污染防治等方面合规性的专家分析判断;排查发现问题的专家诊断及整改的专家建议。
⑶绘制管网路线图:在管网排查及技术鉴别的基础上,绘制园区管网路线图,管网图上对通堵情况进行标注或说明;提供管网存在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
第二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00元,大写:伍拾玖万玖仟元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人民币)179,7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柒佰元整;完成管网绘制路线图并交付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款项239,6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玖仟陆佰圆整;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30%的款项179,7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柒佰元整。
3.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 年 8 月 24 日,完成日期: 2023 年 10 月 31 日。
2.履行地点:湖南邵东经济开发区
第四条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湖南邵东经济开发区 。
2.验收方式: 成果验收 。
3.验收标准: 根据采购需求标准 。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本合同第一条第3款的所有工作内容。
2.乙方的工作成果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或技术标准,达到甲方对管网工程排查项目的相关要求。
3.受乙方指派参与本项目管网排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4.甲方在适当范围内协助乙方进行管网排查工作或为其提供便利。
5.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及时支付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擅自解除合同或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已付乙方款项,已付款项不能补偿乙方已完成工作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补偿。
3.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已付款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备案单位:邵东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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